
项目名称: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华峰超纤项目配套天然气直供管道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编制人员:陈雁飞(201905035320000001)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起自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启海支线段吕四首站,至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起点:东经121°44′39.650",北纬32°2′3.820",终点:东经121°44′5.979",北纬32°2′10.864"),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吕四首站内华峰超纤分输支路1座及站外输气管道1.45km,总投资额1194.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江苏省发改委已核准批复本项目(苏发改能源发[2025]295号;项目代码:2406-320000-04-01-441569)。
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逐项落实《环评表》及第三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选址、选线内容须符合《江苏省“十四五”石油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启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35)》等相关规划要求。
2.项目设计、建设应优先采用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工艺,减少碳排放;加强基本农田、生态林地、沟河生态湿地等生态系统运营期管理与维护,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期安全有效运行。
3.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对穿越生态敏感区的点线段,应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强化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施工单位须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河道施工应尽量避免渔业及水生生物资源集中产卵繁殖期;优化施工方案,开展陆域及水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实际影响并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
5.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营地、施工预制场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收集装置,并就近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或作项目周边农田施肥。
6.施工营地、物料堆场、施工便道的选址须远离水产养殖区以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中要配备洒水车、防尘网等防尘设备,采取除尘、洒水、遮盖等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有效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及拌合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确保粉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标准要求。
7.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严格控制夜间(22:00-06:00)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落实施工期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