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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 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 : 2018-11-07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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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编外劳务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应用财务及EXCEL等软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应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专业证书、身份证)等资料到启东市行政中心后勤楼511#)报名。联系电话:83328453,联系人:包主任。

三、招聘方式

1.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

2.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对象。

四、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录用后,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工,工资待遇按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有关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派驻纪检监督组监督。

启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

 

启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811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