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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来源 :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 2025-08-14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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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认领违法建(构)筑物的公告

〔2025〕3001号

本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经检查发现,位于启东市人民东路与泰山路三岔路口东南侧存有1处建(构)筑物,上述建(构)筑物系高立柱广告,高度约20米,广告面长约18米,高约6米。经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询,该建(构)筑物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违法建设(详见附图)。

截至目前,本机关经过多方调查,仍无法确定上述建(构)筑物的建设人、所有人及管理人。为维护城市规划和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本机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上述建(构)筑物的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本机关办理认领手续,并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二、若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该建(构)筑物无人认领,本机关将依法视为无主建(构)筑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本公告在违法建(构)筑物所在地以及启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栏张贴,同时在中国启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网址:http://www.qido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318号

联系电话:83902022

启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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