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公告公示
合作镇2026年第一季度关于符合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苏卫规(家庭)〔2015〕5号),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镇级审核,2026年1月-2026年3月期间我镇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的新增6人。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18日,共5天,具体名单附后。
享受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办公室举报电话:8092157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83301833)
(详情见“阅读原文”)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