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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性修改获省政府批准


来源 :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 2020-01-07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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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启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性修改获省政府批准(苏政复〔2019〕77号),本次规划修改工作,坚持“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原则,将下达的规划流量指标800.00公顷规模,统筹优化土地利用与产业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下一步,启东市将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认真组织规划实施,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规范规划实施管理,提高规划实施效率,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积极落实国家战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实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有序升级转移,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