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我们的产品老是被仿冒,打官司维权成本很高,还有其他途径吗?”“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5月6日上午,在市人民法院吕四法庭,多家电动工具企业负责人围绕各自在法律方面的需求纷纷向法官咨询提问。当天,我市出台的《关于深度护航电动工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电动工具产业是我市最具发展潜力、最具规模优势,也最具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历经几十年发展,已成为我市展示城市形象的一张亮丽名片。电动工具核心产区吕四港镇拥有电动工具整机及零配件加工企业600多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销售网点遍布全国,近年来海外市场也在不断拓展。
当前,我市电动工具产业虽有江苏东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这样的龙头企业,但总体“小而散”,大部分企业未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在防范与规避市场交易法律风险方面存在漏洞与不足,制约了企业做大做强。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崛起电动工具产业城”的目标定位,聚焦电动工具企业的法律需求,市人民法院在深度调研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从法律服务、诉讼服务、案件审理、解决难题等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打造全链式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普法宣传,从“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目前,市人民法院已针对电动工具企业特点开发了合同审查及风险防范、企业人力资源合规、企业破产相关问题、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失信被执行人相关问题等十五项课程菜单,企业可按需“点单”。该院还设立司法护企联络专员,抽调优秀法官与涉诉较多的电动工具企业开展“一对一”结对服务,对企业的诉讼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助推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我们做的是前导性的预防。”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艾华说,通过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潜移默化中也在帮助企业养成依法治企的意识。
高效化解纠纷,为电动工具企业降低诉讼成本。《实施意见》明确,用好社会调解、行业治理和法院裁判“三道防线”,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形成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市人民法院将积极与工商联、启东市电动工具行业商会对接,设立电动工具行业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并实质化运行。此外,还将在电动工具产业园设置巡回审判点,提升企业参与司法活动的便利度。
执行工作,事关企业信誉与生存。市人民法院在对涉诉电动工具企业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努力维护企业商业信誉。根据《实施意见》,被执行电动工具企业仅符合限制消费情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电动工具企业丧失履行能力但不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不得以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电动工具企业在宽限期内纠正失信行为的,不再纳入失信名单。
(季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