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地动态

我市下月起放开房产测绘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


来源 : 发改委 发布时间 : 2019-11-12 访问次数 :
【字体 :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房产测绘服务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从12月1日起,将房产测绘服务收费等由现行的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对我市的《启东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项目进行调整。以下5个项目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1)房产测绘服务收费(预测绘、实测绘);(2)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换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 (3)港口服务收费(港口船舶岸基供电服务费) ;(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5)司法服务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通知要求,各收费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销定价格,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切实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相关服务领域的收费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同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