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在吕四港镇鹤城南路桥头一带的流动摊点成为吕四新晋网红打卡点,不仅是周边群众休闲消费的好去处,也吸引了不少市民从几十公里外的汇龙、海门慕名前来,让港城的夜晚充满了“烟火气”。随着流动摊点的增多,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成为城镇管理的焦点。
为促进港城“夜市经济”健康发展,规范辖区夜市流动摊点经营行为,吕四港镇积极转变理念,由“单一执法”转向“管理服务”,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疏堵结合、分类管理,自律经营的思路,科学设置便民摊点摆放区域,使镇区实现文明创建与烟火气息和谐并存。经过为期一周的前期准备工作,吕四港镇菜园路夜市将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开始营业,以下为相关内容:
经营时间:
每日18:00至次日1:00
经营地点:
吕四港镇菜园桥南以西靠近河岸区域,以及西起菜园路与鹤城南路交叉路口东至菜园路与鹤城苑北区南门出口交叉路口的路段中心护栏北侧至人行道区域。
经营要求:
(一)经营摊主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所售食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经营摊主应当自觉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桶点位,及时清理责任区的纸屑、果皮、烟头、污物、污水等垃圾杂物,做到摊走地净。
(三)经营摊主应当爱护周边环境及基础设施,自觉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得损坏周边的人行道板、路沿石、下水道、站牌、垃圾桶等市政设施。
(四)经营摊主应当主动维护夜市秩序,保持摊位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堆放货物,对责任区内的乱堆杂物、乱停车辆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注意事项:
为了保障菜园路夜市经营秩序(及道路通行安全),每日17:00至次日5:00时段,西起菜园路与鹤城南路交叉路口东至菜园路与鹤城苑北区南门出口交路口路段中心护栏北侧半幅路面封闭,(菜园路由东向西方向不可通行,南半幅路面由西向东方向可正常通行),请各位前来夜市游玩的居民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位后步行进入夜市经营区域,(车辆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拖移至老鹤城中学停车场,联系电话:13862895222)
城市,既要“烟火气”,也要“文明风”。“夜市经济”是回应民生的惠民之举,“堵疏结合”是标本兼治的文明之路。下阶段,吕四港镇将持续护航“夜市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烟火气”与“文明风”的双向奔赴,让我们的城市有温度更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