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7-03-06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启东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启东市江海南路99号;邮编:226200;联系电话:0513-83312517)。

  一、概述

2016年,启东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东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启东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部门,在启东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协调、监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启东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0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气象概况、工作动态、农业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中国·启东”—启东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启东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利用启东气象微博、启东天气微信等平台向公众发布每日天气预报、气象科普知识、农情天气预报等气象服务信息。

  2.新闻媒体。在启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启东报刊等多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及信息刊物。广泛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我局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启东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启东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仍存在不足和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气象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社会关注度高、与公共利益密切的信息发布,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做好气象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