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来源: 启东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内设机构

共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和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为:

1.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制订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等任务;承担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工作。

2.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市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和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气象台站、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保护和探测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直属业务单位

共设2个直属业务单位,分别为启东市气象台和启东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直属业务单位级别。各直属业务单位的职责为:

1.启东市气象台

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负责综合探测系统、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运行工作。负责决策服务和行业、专业专项、为农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手机、广播、电子屏等媒体气象服务。

2.启东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情调查评估、公报制作发布;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研究、作业试验等工作;负责开展气象灾害科学防御研究、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协助承担防雷服务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受委托协助开展防雷安全技术监督、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