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54328-7/2019-00002 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气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9-12 发布日期: 2018-09-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气象局开展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启东市气象局开展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启东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09-12 1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刻吸取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在建航站楼“9·2”高坠事故教训,根据启东市安委会决定从9月份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市气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张革新局长任组长,谢鹏副局长副组长,王炜、虞佳敏为成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巡查督查,保证大检查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二)问题导向,严格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监管,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我局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系列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严肃问责。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检查范围、检查重点

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厂房、库区、罐区;港口、码头石油化工仓储区;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储罐;旅游景点、景区购物人员密集区域防雷设施。

突出检查企业员工是否掌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企业是否针对隐患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治消除等。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9月)。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所有监管单位。在监管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大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在复核督查的基础上,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提高大检查成效。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的督导检查,要抓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

四、信息报送

9月1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11月7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自10月份开始,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周报制度,每周四下午5:00前将汇总表报市安委办。虞佳敏负责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启东市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交南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