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754328-7/2021-00020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气象局 | 文号: | 启气发〔202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东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书记对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监管职能,强化智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查对象
检查油库(含加油站)、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等重点监管单位,实地查看防雷装置,检查防雷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实地查看检测报告,检查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报告是否规范。安全管理是否健全,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对所有企业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江苏省防雷安全管理平台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对随机抽查对象,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气象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三)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
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
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上下半年分别抽查一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通过南通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名单及结果;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