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54328-7/2019-00007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气象局 文号: 启气发〔2019〕9号
成文日期: 2019-03-14 发布日期: 2019-03-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启东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9-03-21 11: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安委〔2019〕4号)部署要求,启东市气象局决定从3月份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防雷安全工作责任机制。

二、专项行动范围

全市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罐区、粉尘涉爆、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告知承诺内容

通过送达签订《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并承担未正确履行责任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气象局结合实际制定好分管防雷安全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9年3月起至12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告知承诺、集中整治、巩固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气象局结合实际,细化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内容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

(二)告知承诺阶段(6月底前)。气象局按照“分级分类、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网格化排查方式,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底前)。气象局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落实。对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四)巩固验收阶段(12月底前)。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的,要严肃查处。市气象局将对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领导的批示要求,把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对照全市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优化方案、细化分工、量化进度、强化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制度落实

市气象局对属地的所有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普查;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指导相关单位全面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化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此次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进行系列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3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9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自3月份开始,专项行动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月报制度,每月24日下午5:00前将汇总表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专人负责此次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启东市气象局

                                                                                2019年3月14日


启东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