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镇水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我镇生态河道建设成效,现就南阳镇生态河道建设与管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河畅水清、功能健全、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为目标,通过实施高标准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结合河道疏浚整治、农村环境长效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大力提升农村水环境;同时,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生态河道管护标准管护,明确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巩固生态河道建设成效。
二、建设标准
生态河道以水清、岸绿、流畅、景美为主要标准。
(一)等级河道建设标准
1.水清:做到水深1.5米以上,目测表观水体透明度≥50厘米;水面无恶性水草和漂浮物;河坡无排污口。
2.岸绿:做到两岸有绿色廊道,种植乔木或灌木,植被连续。灌木宜红叶石楠、龟甲冬青、金边黄杨、金森女贞等,种植间距2.5米,蓬径≥50厘米,枝高≥60厘米;乔木宜金丝垂柳、落羽杉、红榉、紫荆、红枫等,种植间距5米,植被连续;河道内宜种植鸢尾、美人蕉、黄菖蒲等水生植物;河坡上可撒草籽(多年生)。
3.河畅:做到无坝埂、网簖、废弃船只等阻水建、构筑物。
4.景美:做到岸线顺直,坡比原则上≥1:2,河坡无乱占、乱建、乱种、乱排。可适当安排结构护岸。
(二)泯沟建设标准
1.水清:做到水深1米以上,目测表观水体透明度≥30厘米;水面无恶性水草和漂浮物。
2.岸绿:中心路侧河坡绿化连续,无庄稼菜地。
3.河畅:无坝头坝埂,沟河相通。
4.景美:岸线顺直;河坡无乱堆乱放、无建筑垃圾;宅陇段≥4米的必须疏浚,其余一律填埋。
三、管护标准
(一)河道应保持水面干净,河内不得有网簖、坝埂等阻水设施,水环境长效管护落实到位。
(二)河坡上杂草及时清理,绿化应按时补水施肥,枯死的及时补植,养护期内由苗木供应商负责,超出养护期后由村负责,建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管护。
(三)河坡上无庄稼菜地,无乱堆乱放,有结构护岸的应注意回填土是否到位。
(四)遇到河坡坍塌情况,应按照1:2坡比及时修整岸坡,同时补植损毁绿化。
(五)河道管护公示牌内容及时更新。
四、补助标准及奖励措施
(一)市级补助
生态河道实行分期定额补助(已使用上级资金的项目不列入补助范围),第一年验收合格补助5000元/公里(含土地租金、赔青、整坡、苗木种植等);第二年考核合格补助4000元/公里;第三年起至2027年补助1000元/公里。
(二)镇级补助
通过市级验收的生态河道,镇给予村每条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由镇财政支出),用于建后管护。
(三)奖励措施
1.建设奖励:实施高标准生态河道的村按1000元/条(通过市级验收)的标准给予村干部工作奖励(由镇财政支出),奖金经镇备案后由各村书记分配。
2.管护奖励:当年度的生态河道,管护到位的按1000元/条的标准给予村干部工作奖励,奖金经镇备案后由各村书记分配,管护情况由镇纪检、财政、人居办和水利站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管护不到位的不予奖励。(管护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生态河道建设与管护是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因此,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各方统筹协调,确保顺利开展;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安全意识,狠抓施工规范,确保施工安全;要严密计划,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处理好群众矛盾,落实好建设资金和管护资金。
(二)强化年度规划。各村应根据辖区内河道情况,结合人居环境建设,科学规划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主动与镇水利站、人居办等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上报实施规划。
(三)强化建设时间。明确生态河道建设时间节点,河道疏浚工程、绿化工程必须于当年12月初完成招标工作,次年2月份前完成主体工程,3月底必须全面竣工。
(四)强化建设质量。严格执行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严把疏浚、绿化关;严把整坡、苗木、栽植、抚育关;严把生态养护关,建好一条发包一条。
(五)强化建后管护。切实做好生态河道建后长效管护工作,落实管护机制、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确保农村生态河道充分发挥效益。
(六)强化工作考核。生态河道建设与管护工作实行每月报制度,各村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作为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列入水利条线年终考核。同时建管到位,效果良好的按标准给予补助和工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