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07-4/2025-00281 |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南政发〔2025〕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
发布日期: | 2025-07-2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镇政府关于调整南阳镇传染病防治 领导小组的通知 |
镇机关各办(中心),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2009〕70号),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启东市卫生局《启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启卫发〔2010〕22号),南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南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计划》传染病防治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南阳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夏永红
副组长:郁 峰
成 员:龚 慧 陈 杰 刘晓华 顾春辉
附件:
1.南阳镇传染病防治技术处置小组
2.南阳镇艾滋病防治领导组
3.南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4.南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处置小组
5.南阳镇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组
6.南阳镇实施麻风病主动发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附件1
南阳镇传染病防治技术处置小组
组 长:刘晓华
南阳卫生院:龚 慧 周海燕 龚凯捷 庞春娟
少直卫生院:陈 杰 陈丽丽 朱姚健
聚阳卫生院:倪春卫 王秋佳 茅晓峰
永和卫生院:顾春辉 杨海琴 邱锦花
附件2
南阳镇艾滋病防治领导组
组 长:郁峰
副组长:刘晓华
成 员:龚 慧 陈 杰 倪春卫 顾春辉 庞春娟
附件3
南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 长:郁峰
副组长:刘晓华
成 员:龚 慧 陈 杰 倪春卫 顾春辉
附件4
南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处置小组
组 长:刘晓华(南阳镇卫生院)
副 组 长:龚 慧(南阳镇卫生院)
陈 杰(少直卫生院)
倪春卫(聚阳卫生院)
顾春辉(永和卫生院)
庞春娟(南阳镇卫生院)
南阳卫生院:龚 慧(业务院长)
周海燕(护士长)
龚凯捷(检验)
少直卫生院:陈 杰(业务院长)
陈丽丽(护士长)
朱姚健(检验)
聚阳卫生院:倪春卫(业务院长)
王秋佳(护士长)
茅晓峰(检验)
永和卫生院:顾春辉(业务院长)
杨海琴(护士长)
邱锦花(检验)
附件5
南阳镇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组
组 长:郁峰(南阳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刘晓华(南阳镇卫生院)
成 员:龚 慧(南阳镇卫生院)
陈 杰(少直卫生院)
倪春卫(聚阳卫生院)
顾春辉(永和卫生院)
附件6
南阳镇实施麻风病主动发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郁峰
成 员:刘晓华 龚 慧 陈 杰 倪春卫 顾春辉 施 瑾
南阳镇实施麻风病主动发现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
组 长:刘晓华
成 员:龚 慧 陈 杰 倪春卫 顾春辉
南阳镇综合办公室2025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