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现将《南阳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1日印发
南阳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启政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制订南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15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15个行政村:启兴村、南兴村、秉章村、佐鹤村、良仁村、红星村、合丰村、永和村、安平村、中北村、光明村、康乐村、元祥村、元庆村、曦阳村。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向镇农经站每周汇总进度情况及测绘公司反馈的信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测算各村土地确权颁证各环节的实际工作进度,确权登记颁证合格村以省市验收认定为准。
三、考核内容
1、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50分)。凡在市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的,经镇自查、市农办初验、省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得50分。
2、阶段性工作(40分)。根据市农办、镇农经站要求的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得40分。其中:外业测绘10分,在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测绘外业工作的得10分,有一个村民组未完成扣0.1分,12月5日前仍未完成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内业核对10分,在收到测绘公司核对图后3日完成核对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核对任务的,有一个村民组未完成扣0.2分,超过5天未完成核对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公示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示的得1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未公示或公示作假,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有一次扣1分;完善合同、登记颁证8分,承包合同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如发现代签,发现一户扣0.2分,扣完为止;总结验收2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资料整理归档的,每一个村民小组扣0.1分,扣完为止。
3、矛盾处理(10分)。本次确权登记颁证是以土地二轮承包时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对此进一步完善。各村要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全力化解土地矛盾。无农户因土地矛盾越级上访到市、镇的得10分,有农户越级上访到镇的,每人次扣0.2分,越级上访到市的,每人次扣0.5分,越级上访到南通市以上的,每人次扣1分。
四、考核奖励
1、凡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全额拨付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经费;
2、凡考核分在85-95分的(含85分),在市核定的工作经费基础上,核减3%的工作经费;
3、凡考核分低于85分的,核减6%的工作经费;
4、经省、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村,根据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及各村工作人员在确权登记中的工作表现,设集体一、二、三等奖,增拨相应的工作经费。一等奖1名,增拨村工作经费5000元;二等奖2名,分别增拨村工作经费4000元;三等奖3名,分别增拨村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奖励村级确权颁证工作有功人员,增拨经费由镇财政承担。
五、其它
市财政核定的工作经费,按谁工作,补助谁的原则进行发放,严禁将确权登记颁证劳务费用列入村级费用开支,一经查实,按纪律论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强,任务繁重而又复杂的工作,镇村干部面对时代赋予的任务,按照镇村拟定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