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南阳镇 发布时间:2015-06-0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启政发〔2015〕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镇201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为目标,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多种利用方式相结合,强化领导,科学疏导,堵疏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秸秆综合利用。按照“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其他多种形式利用为辅”的原则,探索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体系。2015年,确保全镇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000亩,建设2个以上连片200亩以上的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且连片示范方面积占机械化还田面积的10%以上;推进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秸秆制粒企业发展,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的数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

(二)秸秆禁烧。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出现启东市第一把火,确保不被市级以上督查通报,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的要求,大力推进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制定全镇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明确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规范,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鼓励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全托管经营主体购买各类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增加我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作业能力。

(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扶持秸秆制粒企业,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的数量。鼓励锅炉使用企业进行锅炉改造,使用秸秆类原料作为燃料,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率。

2.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发酵技术,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养殖企业。

3.秸秆肥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改良土壤性质、改善农产品品质。

(三)推进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政府扶持、合作组织为主体、农户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秸秆收储运体系。要重点加强油菜秸秆的收集利用,各村民小组要组织农户将油菜秸秆及时离田,并成立秸秆离田互助队伍,帮助老弱病残农户油菜秸秆离田。各村要成立1个以上从事秸秆收储运业务的专业合作组织,并联系秸秆利用企业,及时消化处理秸秆。从事秸秆收储运的合作组织要努力实现农作物联合收获和秸秆捡拾打捆、储存运输的全程机械化,提高秸秆收储运的作业效率。

(四)抓好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

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5月20日~6月30日、10月20日~11月2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禁烧工作重点区域为:高速公路、221省道、通海大道、南海公路、汇合线、东南线、合少线、近王线5公里范围内;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小麦大面积连片种植区域和政府造林区域。各村要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配优充实村、组二级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实施禁烧禁抛责任网格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各村巡查人员深入田头,严防死守,做到收割前定人巡查,收割中定点守望,收割后秸秆及时还田或离田,最大限度减少焚烧入河现象。禁烧工作重点时段期间,各村要组织专业队伍随带灭火工具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重点巡查禁烧工作重点区域和集镇周边区域,并明确专人全天候留守巡查,确保各级督查组发出火点通报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扑灭处置。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查组将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巡查督查组要同时了解各村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及相应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配合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总体组织协调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和禁烧工作。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村民委员会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此项工作负总责。各村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村干部包片负责制。要实行镇、村、组、户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承诺制,层层分解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奖惩,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要加强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条件的村可制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从事秸秆收储运业务合作社的积极性,帮助其解决在业务营运中遇到的困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镇有关部门和各村要采取发放倡议书、开辟专题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高音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禁抛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有关政策规定,真正让禁烧禁抛秸秆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要迅速展开宣传发动工作,要开设宣传专栏,做到埭埭有宣传横幅;高音喇叭全天轮回宣传。镇教管办要切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近期组织全镇各中小学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孩子对家长进行宣传引导。

(三)实行财政扶持。

1.购置秸秆利用作业机具补助政策。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全托管”服务主体,当年新购置秸秆切碎匀抛装置、还田、灭茬、搂草、捡拾、打捆、包膜等秸秆处理机械,根据机具在位使用情况,按市政策给予购机总额20%的农机实物补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对实施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作业者,经申报、验收后,按市政策给予20元/亩的作业补贴。对建成连片200亩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的村,按市政策给予每个示范方0.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3.秸秆利用企业补助政策。按启政发〔2015〕40号文件精神执行。

4.秸秆收储运补助政策。从事秸秆收储运业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组织收储本村秸秆并运送到市秸秆定点收购企业,总量达到300吨以上的,给予100元/吨的补贴,给予所在行政村50元/吨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补贴。上述所补资金由市财政打入镇财政专户,镇审核把关后发放。

5.秸秆燃料利用企业补助政策。对秸秆颗粒替代煤炭的企业给予锅炉改造资金补助,按锅炉吨位计算,每吨位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从市节能减排相关经费中拨付。

(四)落实工作经费。镇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实施秸秆利用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汇总公示、工作人员交通及通信、档案管理等支出。各村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整体联动。夏收期间,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将深入各村督查指导工作,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奋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坚决打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攻坚战。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广、普及综合利用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镇财政所负责落实财政扶持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镇派出所和消防中队负责消防安全,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对秸秆运输的管理服务,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教育提醒。镇纪委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督查。各村驻村督查组,对所在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村干部及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考核奖惩。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将组织对各村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前三位的村,镇政府授予2015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在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村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6日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