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保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特制定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具体目标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98%以上;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以上;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检测合格率比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三、重点工作
(一)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农技部门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设立病虫测报点,全面掌握重大病害的发生特点和消长动态,及时准确地发布重大病虫发生与防治信息,适时组织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指导科学安全用药。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并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
2、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检查。加强农药生产源头管理,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点,加强农药质量市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在农药中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
3、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农药贮藏仓库,并做好农药进出库的种类(品种)、数量及生产厂家等记录,对生产过程中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产品销售等进行记载。
(二)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养殖、屠宰登记。对动物规模养殖场、动物定点屠宰场、动物隔离场、动物产品加工厂、冷库进行登记,了解企业生产规模和数量、产品质量控制、追溯系统运行等涉及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方面的情况。
2、养殖环节监管。
饲料监管主要任务: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传,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坚决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强化饲料经营市场监督检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饲料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含有“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生鲜乳监管主要任务: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抽检,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添加行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户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主要任务: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促进兽药经营市场规范运营;规范使用环节用药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逐步建立处方药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强化兽药监督执法。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强化基层兽药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
1、加强重点农资产品监管。以打击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
2、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会同工商部门一起,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无证经营、借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具备资格条件而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及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活动,加强农资生产、流通环节质量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率。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限用药物加大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4、强化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和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
(四)“三品”质量安全监管
1、组织企业积极认证“三品”。开展“三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与推广,加强对“三品”生产企业(基地)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基地)严格执行“三品”生产技术规范。
2、规范“三品”企业(基地)生产行为。规范“三品”生产企业(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投入品使用、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正确规范使用标志标识等。
3、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加大“三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例行监测
1、蔬菜例行监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三品”认证企业及其它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全年计划抽检数达到500个以上。
2、畜牧例行监测: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测。我镇辖区内现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户)监测要求为:每场(户)抽取尿样3个头份,每月抽检覆盖面要达到10%;屠宰场监测要求为:生猪定点屠宰场对外来生猪每批抽检5%,对本地生猪每场抽取尿样5头份。②生鲜乳监测。对全镇奶牛场每两月抽取生鲜乳,送启东检测。③根据省和南通市的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做好兽药和饲料的抽样检测。
四、组织及经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公安、财政、农技、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能,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方案。按计划、分阶段对本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组长:杜国华
副组长:曹永华秦江华
成员:施新龚晓涛王忠辉周险峰朱永杰
陆通美朱江华姜培飞杨敏施建平
陈永卫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村及相关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或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人。
(三)加强引导宣传
要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检测、举办培训班、农产品全程质量监管基地示范等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应急措施
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并完善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扎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南阳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富兴村万丽娟、悦兴村王建生、曦阳村陈亚琴、新河村蔡建新、乐庭村陆英、永兴村狄春荣、东昌镇村顾洋兵、正谊村单榕、小塘沙村施红群、元庆村陈娟、耕南村陈允美、聚阳村王冬英、启兴村王卫英、元祥村陈美、南兴村钱学祥、红星村施兵、光明村陈勇、南阳村施红琴、秉章村梅桂红、合丰村朱陆兵、汇城角村陆汉平、武陵村杨赛红、佐鹤村黄华、永和村杜艳梅、安平村陈平、康乐村袁雨琴、良仁村茅健、中北村徐建兵、北清河村江红燕。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