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4: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财政预算约29万元,检测服务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国家、省市现行收费标准的70%。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资质类别和等级:需满足以下①②③之一,且启东市外的检测机构应到本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

①取得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能力(道路工程、桥梁);②取得国家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③取得国家或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

4、计量认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三、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采购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相关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及检测规范、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进行调整。  

2.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及评标费(计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林丽

联系电话:1595133866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01室

联系人及电话:顾红燕    0513-83109381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按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相关证书及备案证书,启东市外的检测机构提供启东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6)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7)报价表(按附件三格式填写);

(8)检测单位信用承诺书(按附件四格式填写);

(9)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附件五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09:00前密封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578号)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并以其中标准高者为准。   

2.服务周期要求:同项目工程施工周期,且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3.服务地点:启东市

备注:个别检测项目如成交供应商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如PE管、球墨铸铁管材料检验检测等,可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检测并报采购人处备案,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中。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递交形式:转账;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检测内容并递交满足要求的成果报告后一个月内后退还,不计利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

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idong.gov.cn)-信息公示栏目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开标条件:本次采购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费率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最低报价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以项目区镇为结算单位,完成区镇项目全部检测任务并提交检测报告后,凭区镇签字盖章确认完成的检测工程量清单进行结报。

八、其他

本项目由主管部门统一实施采购招标,成交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区镇签订采购合同。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7日

启东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公告(包括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