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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2-24 字体:[ ]

为更好地发挥家庭农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农经〔2018〕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对《意见》的相关内容作一个解读:

1、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标准有四项内容,分别为:

(一)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即:家庭主导农场的生产经营管理。

(二)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

(三)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按粮食种植、园艺种植、养殖和种养结合4种不同类型,经营规模标准分别为:粮食种植类,土地规模在100亩以上;园艺种植类,土地规模在60亩以上;养殖类,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2万羽以上,蛋禽存栏5000羽以上,山羊年出栏1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60亩以上;种养结合类,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产业标准下限的70%以上。

(四)合同约定规模经营期限达5年以上。

本次文件中取消了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本地农村户籍”的限制。这个规定降低了我市家庭农场的认定门槛,充分贯彻落实了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的“坚持开放发展”的原则,吸引各类农业经营者为我市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对已经列入名录的家庭农场如何管理?

《意见》规定建立动态管理制度,进出名录都要进行公示。对在名录中的家庭农场统一编码,并建立档案。

3、家庭农场档案包含哪些材料?

根据《意见》规定,每个家庭农场的档案应当包含以下材料:《家庭农场信息表》、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农场主要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五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农场收入证明。

乡镇农服中心对申请注册家庭农场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应当为每个家庭农场都建立档案并做好档案维护。

4、未来鼓励家庭农场朝哪个方向发展?

根据《意见》的文件精神,未来将会进一步积极推广高产高效的农业新品种,以及绿色防控、精准施肥施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业新技术。鼓励家庭农场接受社会化服务,推动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合机制,提高整体竞争力。

阅读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1177796f-be63-4ef0-9257-0e39e2877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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