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5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要求,特编制2015年度启东市农委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委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本委的实际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着力加大农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市农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因农委机构调整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农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人员;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内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形成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截止2015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2、有序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

一是认真清理农委行政权力事项。我委对28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更新梳理,对权力依据、办事指南、流程图及时更新与补充,并在网上公开,同时认真审核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并新增了农委涉及的相关权力事项。二是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公开透明。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以许可事项为抓手,扩大向社会主动公开范围。在公开审批依据、程序和申请材料等内容的基础上,推动具体审批项目的网上公示和结果公开。同时认真按省市文件精神,取消相关的权力事项,承接下放的权力事项,及时在公权网上新增农委涉及的相关权力事项。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
  为切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委制订或更新多项工作制度。如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责任科室和委领导保密审查后,予以对外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受理,农委及时在信息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明确依法公开的范围、权限及时限。另外,农委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系列信息能合法、有序、及时发布。

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主动依法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我委2015年度在启东信息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百多条,内容涉及政策解读、业务工作文件类信息、工作总结及计划、农业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等老百姓普遍比较关注方面,与2014年相比公开的内容有了大幅的提升。同时,我委以“启东农业信息网”为依托,以“三农政策”、新技术、新成果和农业农村典型经验为重点,发布实时动态信息,不断强化网站互动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上连省市业务网站,下连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和种养大户”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网络,2015年分别向省、南通市、启东市农业网站上报工作动态、实用科技等信息共计400多条,其中向省、南通市农业网站上报272条,被省农业网录用13条,被南通农业信息网录用108多条。

()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开公示。

我委一直注重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开公示,一是及时公开农委及下属单位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二是及时分年度公开农业专项资金及项目使用管理情况。如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业开发管理项目、良种补贴、科技入户工程等与百姓休戚相关的项目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启东市农业信息网站上详细公开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共公开项目信息13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8条。

(三)依法公开农业行政处罚信息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47月份起,我委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在 中国·启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do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农委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2015年度共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条,其中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7条,畜禽屠宰处罚案件2条、动物诊疗案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11 20151231,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申请人均为公民。农委按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予以答复和告知。其中一件属于主动公开信息,一件不属于本机关信息,另外两件属于信息不存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农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农委对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邮寄等服务均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不了解,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和目标不明确,造成有些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充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部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与制度,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虽然农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内容的组织、更新和表现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内容的完整性、信息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委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了解,从而减少重复申请和咨询。

七、其他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11日起 20151231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