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0-9/2023-0009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启农发〔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对2022年新购置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生产机械化环节智能、无人农机具进行补贴的通知
关于对2022年新购置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生产机械化环节智能、无人农机具进行补贴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4-19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园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全市农业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2〕4 号)和启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2〕40 号)精神,经研究,对部分新购置的智能农机、无人农机进行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型合作农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机大户等。

二、补贴机具

2022年度购买的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生产关键机械化环节中具有信息采集、数据监测、自动导航或卫星控制等功能的智能、无人农机具,须安装有信息显示终端的人机交互界面。

三、补贴标准

全市智能、无人农机具补贴总额为60万元,在不超过购置机具自筹资金部分40%的范围内同比例分配。

四、提交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2.申请补贴主体身份证明一份(大户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主体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启东籍大户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并由所在镇、园区出具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3.购机发票复印件一份;

4.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2022年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等);

5.农机具人机合影照片一份;

6.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

五、补贴流程

1.各镇(园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各申请主体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附件材料(包括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电子档)于3月24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联系人:孙庆峰,联系电话:83312847;

2.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主体新购置的智能农机、无人农机进行现场抽查;

3.核查无误后,公示拟享受补贴的主体和机具信息;

4.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机具并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各镇(园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须高度重视智能、无人农机具的补贴工作,确保购置机具真实、申请材料完整可靠。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请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受理。

附件1:2022年新购置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生产机械化环节智能、无人农机具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2年新购置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生产机械化环节智能、无人农机具补贴汇总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