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0-9/2022-0012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启农发〔2022〕179号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启东市2022年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启东市2022年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5 15: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事业)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苏财农〔2021〕93号、苏农计〔2021〕53号文件要求,结合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针对我市生产实际,为促进我市大豆等油料产业的发展,在试点区域推行粮豆、粮油等轮作,增加市场紧缺的大豆、油料供给,对规模种植大豆、油菜进行农业支持补贴,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补贴资金分配

按各镇统计上报符合补贴相关条件大豆、油菜规模种植进行现金分配。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大豆、油菜适度规模生产新型主体,包括种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办的股份合作社以及其他大豆规模种植主体。补贴范围是大豆、油菜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

三、补贴作物与时间:

指2022年度种植的大豆、油菜,大豆包括收青和收干。

四、补贴方式与内容

1、连片种植大豆、油菜50亩以上。凡单个种植主体单个相对连片区域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而单个主体总种植大豆面积在50亩以上但单个连片区域面积不到50亩的不符合补贴条件。

2、每一块田一年内只享受一次补贴,如大豆后再种植油菜,也只补一次。

3、每亩补贴150元。

4、根据上级下拨补助资金总额,在标准范围内按面积平均分配。

五、面积上报时间要求与资金发放

1、符合补贴的主体,50亩以上大豆、油菜面积在2022年7月15前到各所在村申报。跨村的一个种植区域可以在面积较大的村申报,同时各区镇与种植主体订立试点协议。申报时要绘制农田平面图,标明各个区域田块位置、形状、面积,标明每个50亩以上连片区域GPS四至。通过各村登计造册,在村委会公示7天后,上报汇总到各区镇农业部门,由区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核查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分别于7月25号前(大豆)和11月10日前(油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由各区镇财政部门报市财政局。          

财政局按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各区镇财政部门,各镇2022年12月25日前通过“一折通”系统打入补贴主体帐户。

本文件如与上级下达新文件精神有冲突,按上级新的文件精神作调整。

六、抽查整改

各地适补面积上报结束后,由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适补面积进行抽查,对上报的面积与实际不符的,按抽查比例折算或剔除,并限时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情况及时核查纠正,情节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启东市2022年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协议

    2、启东市2022年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申请表

    3、启东市2022年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汇总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

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