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1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1.注重高位引领。一是高点定位,强化统筹谋划。结合中央、省、南通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关于2020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的政策意见》、《三农工作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做好2020年全市“三农”工作提供遵循。二是高标起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学习先进地方经验,制定《启东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意见》,明确资金使用办法,举全市之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示范典型。三是高效推进,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细化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办法,开展乡村振兴半年度自评,分析存在短板,明确下阶段工作举措;汇总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落实情况,为编制“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规划提供依据。

2.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做好30年延包试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批复和省厅意见,我们扩大了调查摸底面,并对试点镇村送来的试点资料进行了分析研究。二是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高标准做好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系统成员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同时开展好集体股权的继承、转让管理办法的研究,推动深层次做好改革后续工作;在东海镇开展 “政经分离”试点工作,探索适应新制度下的农村“三资”管理模式。三是推进村账代理记账工作。选择吕四、寅阳两镇进行先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修订完善制度,在全市所有区镇推进,使我市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规范化、专业化层面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四是强村加油站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南通市委关于创新薄弱村扶持办法,制定《启东市强村加油站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3个加油站点位选址,吕四港、寅阳2个加油站的土地征用手续正在办理,积极协调交投公司运营资质,各项工作达到序时进度。五是全面推进港长制。明确“港长制”工作目标为构建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完备、管理先进、生态良好的现代渔港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市吕四渔港、蒿枝港、塘芦港、协兴港和连兴港“港长制”全面实施,建立市、镇两级“港长制”组织体系,定期召开“港长制”联席会议,制定“港长制”规章制度,压实渔港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港内船舶、渔获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管理,逐步构建起 “布局一体、管理标准、信息共享、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科学整合涉渔涉港部门和沿海区镇渔业管理力量,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监管合力,推动驻港监管和管理重心下移。

3.提高生产能力。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督查推进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检查,9.03万亩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组织2020年度4.8万亩高标田建设项目区镇规划编制完成项目。配合好南通市委巡察组对我市2017-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巡察,并对反馈问题实施整改。二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制订农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把粮食生产和大葱控减列入考核。以发展优质食味水稻、高效蔬菜园艺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围绕主要农作物轻简、特色、高效等技术体系重点推广移栽油菜秋发冬壮高产栽培技术、四青作物新品种配套栽培技术、特粮特经多元多熟高效栽培技术,逐步规范我市主要农作物主推技术。今年夏粮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夏粮总面积43.425万亩,夏粮总产9.676万吨,比去年增2284吨。

积极推广应用黑鲷、大黄鱼、文蛤池塘养殖生产性试验。新增稻田综合种养面积0.2万亩。三是健全标准,发展品牌。我市大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建设,积极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今年共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10个,面积达26.67万亩;申报绿色食品生产基地5个,面积1万亩;吕四鲳鱼、吕四小黄鱼获得国家地理标示证明商标。“启东沙地菜瓜”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启东四青作物”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监测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四是推进现代农机建设。围绕创建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这一重点工作,全方位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强弱项、补短板,提升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已有惠萍、北新等11个镇完成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工作。开展适合我市种植业结构的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上半年完成了“青毛豆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插秧密播稀植”、“蚕豆绿色高效全程机械化生产集成试验”等项目的实施方案制定和激励措施文件的下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基本完成,已完成中央、省级购置补贴资金110.214万元,补贴机具60台,惠及农户41户,完成启东市级补贴资金54.4435万元,补贴机具203台,惠及农户192户。

5.规范畜禽养殖。一是开展恢复生猪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促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启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做好启东市生猪产能恢复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和新增种猪奖补工作的通知》(启农发〔2020〕125号)和《关于做好启东市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启农发〔2020〕126号)二个文件。完成5万头生猪养殖场实施主体的确定,开展建设的前期工作。开展生猪存栏千头以上养殖场升级改造改造。二是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按照《标准化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标准化健康养殖普及行动,目前已有196家养殖场开展实施,确保今年85%的目标任务的完成。组织参加恢复生猪生产远程培训活动,充分调动生猪养殖户的积极性,提高全市生猪养殖水平。三是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牵头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分组督导工作,实行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组织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下发相关文件,签订责任状,认真传达各级领导对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并贯彻落实。截止6月份,累计纳入网格化管理养殖场(户)601个,出动排查人员1104人次,排查养殖场(户)1059个,排查生猪60.45万头,全面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四是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上半年完成全市36个田间蓄粪池建设,督促区镇组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并正常运行。做好东海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中心更新运营模式及变更运营主体工作,确定了启东市利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运行主体。在各区镇实行养殖场 “一场一档”制度,尤其记录好生猪养殖场粪污消纳情况。

6、培育经营主体。一是做好新型合作农场的推进、督导工作。每月对新型合作农场的建设开展督导,检查合作农场的生产经营、台账和财务账册情况,现场查看作物生长和田间管理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措施。根据南通市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市42个新型合作农场2019年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县级验收并通过了南通市级验收。强化合作农场财务规范,对全市42家集体领办的新型合作农场建场以来的财务核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组织对合作农场财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财会规范实施。二是做好家庭农场的培育和信息监管。对全市规模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开展本年度的家庭农场认定录入工作。示范培育,开展2020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选申报工作。三是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做好农业部和江苏省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完成全市农业产业化2019年全年及2020年上半年调查工作、国家级农业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监测工作。做好省、南通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及复核准备工作。四是全力推进休闲农业建设。在全市已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市(县)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提高休闲农业的内在质量,有效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档次。做好了农业部休闲农业精品路线推荐工作、江苏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申报工作、江苏省休闲观光农业协会参会组织工作和全国休闲农业监测系统填报和其他有关统计工作。五是加快项目农业和园区建设。已完成规模农业项目投资额9.9亿元,其中种植类13个,养殖类8个,农产品加工类9个,休闲观光类8个,其它类2个。积极申报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验收,与省农科院组建启东经济作物研究院。根据启东种植特点,因地制宜,指导组织筹建吕鲜稻米产业联盟,提高稻米科技与装备支撑能力,提升稻米生产管理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7.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年初,市人居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过春节”为主题的冬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人居办迅速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季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园区开展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为中心、以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各镇、园区充分发动村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全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三是开展“三整治一评比活动”。根据季度人居环境考核中发现的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整治一评比活动。做好垃圾中转房、农业生产废弃物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堆放点环境整治。对设施农业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集镇周边村、组区域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清洁户、清洁组等评比活动。全市合计263个村(居),其中207村开展了清洁户评比,通过清洁户评比,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识明显加强。五是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完成部级系统秸秆综合利用台账数据的收集与汇总上报工作;通过拟定启东市2020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收集调度全市秸秆利用主体和农户“五化”利用调查表,推进夏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和配合开展秸秆焚烧工作;根据启东秸秆综合利用特点集成启东市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申报南通市农业技术推广奖。

8.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围绕短板抓扫尾。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保障机制,进一步排查摸底,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区镇严把时限节点、细化工作举措,上半年完成自来水安装113户和危房改造扫尾工作。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和减轻低收入户医疗费用。二是落实帮扶防返贫。组织区镇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应扶尽扶、应帮尽帮,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排摸新冠疫情对257户低收入户收入有影响的,镇、村想办法与用工单位沟通,帮助其尽快复工。针对23户脱贫不稳定户建立监测和帮扶机制,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抓提升,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继续为低收入户购买住院和意外伤害保险,对2019年个人自负医药费进行保险二次赔偿和慈善基金补助,有效防止因病返贫。三是巩固提升建机制。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构建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对156名有就业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家政、厨师、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岗位。针对全市大部分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依靠政策性保障才实现脱贫,缺乏造血能力和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四不摘”的要求,持续深化七大帮扶工作。健全筹措扶贫资金长效办法,建立常态化帮扶救助机制。四是开展排查促整改。根据省、南通市扶贫办统一安排,以南通巡察脱贫攻坚整改为抓手,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问题摸排不漏一条,问题整改不漏一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计划、明确路径、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将脱贫攻坚的基础打得更牢固。

9.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农林执法检查。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双随机执法检查,农资经营门店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下海作业拖拉机和农田场院农机的执法检查,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林业资源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开展大葱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数450多次,检查农业投入品销售场所94家、农产品生产基地4家次,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20批次,处理举报事件1起,共抽检农资样品13个,其中农药7个,肥料6个;检查拖拉机55台、联合收割机14台;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6家。共计办理案件17起,移送公安机关盗伐林木案件2起,移送市管部门肥料不合格案件1起。二是开展长江禁渔工作和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批示精神,强化渔政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务求禁渔工作实效,维护长江禁捕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自3月1日起,组织中国渔政52543船、32544船开展巡航执法,并重点针对长江口等非法捕捞易发频发重点区域开展拉锯式执法巡查,统筹灵活抓好禁渔期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禁渔管理两不误、两手硬。在禁渔期间,公开举报电话,按照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联合长航公安启东派出所开展了6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查处违法捕捞案件13起,保持了长江禁渔期管理的长期高压态势。从4月28日开始,督促各沿海区镇、渔业服务公司,按照定人联船的要求分别落实监管责任人,对应休渔船确保在5月1日12时之前全部进港伏休。启东籍637艘捕捞渔船,52艘渔运船,27艘乡镇船舶全部靠港伏休。“五一”期间共立案查处渔业安全生产执法类案件19起,登临检查渔船200余条。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至今共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4起,涉嫌刑事处罚18人次。同时组织海上集中清网行动3个航次,清理各类非法捕捞网具2600余口,其中禁用渔具地笼网2000余口。三是开展非法船舶综合整治行动。根据《启东市清理取缔非法船舶加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启安专治办5号)要求,开展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造、改装、销售、使用“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排查和捣毁岸上制造窝点,加强渔港和海上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没收和集中拆解一批涉渔“三无”船舶。今年以来,已组织港口联合执法行动79次,出动执法人员2172人次、执法船艇86余艘次、执法车辆168车次,累计清理取缔非法船舶913艘,其中浮子筏715艘、快艇39艘、其他非法船舶159艘。

10.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推进。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优化推进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基础上,专门成立了市海洋渔业、农机、农业龙头企业、农药生产和农村沼气等九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分别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站长任组员,有序开展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深入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挂钩制度,组建渔业安全工作组深入沿海6个区(镇)、18家涉渔企业(单位)进行了多轮排查,出动检查人员251人次。重点排查了渔船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隐患,加大“船证不符”治理力度,全市54艘“船证不符”渔船已落实整改。全市渔船北斗覆盖率达到99%,避碰覆盖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人证不符问题,积极主动与上级船检部门沟通,在启东设立培训点,为渔民提供便利的培训机会,确保渔民都能持证上岗。开展渔船挂靠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底数,实行思想教育、责任承诺、异地协管、加大处罚等办法,压实船主主体责任,逐步化解问题隐患。认真开展伏季休渔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有渔船进行一船一表检查,掌握渔船和渔民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整改创造条件。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制定了“三无”渔船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渔港和海上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没收和集中拆解一批涉渔“三无”船舶。创建市、镇两级“港长制”组织体系,整合多部门执法力量实现渔港一体化综合管理,五个港口的管理人员基本到位,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4月20日全省沿海渔港渔船综合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全体人员参观吕四渔港,对我市充分发挥渔港在渔业资源管理、安全监管和渔区振兴中的枢纽作用取得的成效高度肯定。为渔业人员配置新型救生雨裤5397件,使渔民扎紧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三是开展农机、农业龙头企业、农药等整治。对全市136家农业机械组织开展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出问题隐患25个,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变型拖拉机整改任务。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在区镇农服中心和安监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基础上,我局邀请专家对涉氨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目前,复查发现问题隐患87个,完成整改75个,另外,对全市农业设施大棚等有限空间进行突击大排查,切实消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农药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上,加强了农药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确保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环保生产专项检查,通过聘请安全专家排查农药生产企业安全隐患,及时跟进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根据省市“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排查我市三家农药生产企业,未发现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等不法行为。

11.狠抓疫情防控。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防疫工作,我局成立防疫工作领导组,从正月初四开始,抽调50名党员干部成立10个指导服务组,分片包镇进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指导镇村宣传、人员排摸(隔离)、道路管控、人员集聚场所、农村环境整治、稳产保供、畜禽防疫等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累计派出指导服务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400多台次,有效保障农村防疫和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结合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需要,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启东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10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意见,指导农村防疫工作和恢复农业生产。三是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稳产保供指导服务。出台扶持农业生产十条政策的意见,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对疫情的能力。加强滞销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搭建与优菜网、邮乐食堂等农产品电商以及本地大型超市销售渠道,发放通行证超1000张,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条件。切实解决农业产销的难题。此外还派出了志愿者队伍参与紫薇一村、紫薇二村和仙鹤社区的疫情防控,全系统开展了为疫情攻坚献爱心捐款活动,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向市红十字会捐款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