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08:50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和农业强市目标,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农村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要求落实稳产保供。

一是粮食生产稳步增长。组织发动市镇两级农技专家深入一线,针对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支持农民应种尽种。2023年全市夏粮面积44.12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达19.68万亩,建成了13个小麦绿色高质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寅阳镇禾润家庭农场以小麦677.13公斤/亩产量创我市小麦产量新高。二是大豆油料生产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印发了《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启东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已落实春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64万亩。示范推广直播油菜种植技术,我市今年建成直播油菜千亩示范片1个,百亩示范方2个。三是畜牧产业稳步优化。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截止2023年5月底,全市生猪存栏14.299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1059万头。肉鸡存栏134.32万羽,蛋禽存栏180.515万羽,奶牛535头,羊33.869万只。四是现代农业科技装备水平稳步提高。切实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被省厅列为“2023年度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截至目前,全市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使用资金411.24万元,补贴农业经营主体390个,补贴机具1045台套。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4个,建设面积2.78万亩,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高质量推进全产业链建设。

一是大力扶持农业企业发展。在浙江宁波举行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招商推介会上,发布了优质农业招商项目6个,项目签约6个,总投资近3亿元。支持鼓励农业加工企业发展,发布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提升加工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南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9家,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2023年组织申报南通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二是大力创建四青作物产业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梳理投入品、育种育苗、种养环节、加工环节及储运、销售等环节的从事四青作物产业企业,建立四青作物图谱,申报四青作物产业链建设。推动四青作物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今年以来,启东市休闲农业本地游迎来高热度,1—5月,共接待游客194.3万人次,营业收入5.99亿元,同比增幅达233.09%。开展2023“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南通专场推介暨“沙地文化”体验季启动仪式,推介了启东“沙地味道”美食,演示了沙地主题版画,展示了蓝印花布非遗《蓝之韵》,得到了一致好评。四是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二品一标二基地”建设,新增绿色食品4个,认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总数达46个,面积12.25万亩,获证绿色食品总数达101个;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件,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农产品集体商标1件;建设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9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1个;“启东绿皮蚕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2.36%。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力提升执法效能,农业综合执法立案查处案件15起。

(三)高品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截至目前,清理农村各类积存垃圾、生产垃圾8万余吨;新建户厕874座,完成省定任务;完成二、三级生态河道建设4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35条,排查等级以上黑臭水体5条,已完成3条;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达100%;突击清运暴露垃圾、建筑垃圾、死角垃圾1685处;4月份以来全市干道沿线整治棚舍150余处,全市累计创成三星级行政村32个;推进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排查农村公路隐患430余公里,强化基础设施管护,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二是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工作持续深化。2022-2023年我市培育2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我局坚持项目督查指导常态化,及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紧盯各创建村短板弱项,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序时高质量推进。培育村建设项目共计99个,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审计,45个项目已验收,15个项目已竣工,竣工率达65%。三是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巩固畜禽规模养殖场整治成果,完成22年建设的5个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验收工作和23年新申报的5个项目可行性检查。截止2023年5月底,全市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06%。有序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还田面积稳步增长。认真开展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鼓励东海、近海、寅阳、惠萍、北新等地秸秆利用企业积极开展多形式综合利用,夏季预计处置秸秆5000吨。

(四)高起点谋划农村改革路径。

一是促进农业经营增效。组织申报省、市示范家庭农场,推荐5家家庭农场申报省级示范,8家家庭农场申报市级示范,并推荐6家家庭农场为省典型案例。完成20家家庭农场的2022年度家庭农场运营监测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加大“一码通”赋码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尤其是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自主申请赋码,帮助家庭农场提升影响力和信誉度。规范有序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大经营权流转力度,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5月份,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权流转率达65.6%。农民培训体系日渐完善,上半年,共举办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99人。二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切实提高我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增强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保障,根据《关于推动“党建引领兴业强村”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决定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镇村两级强村公司,并选取王鲍镇、寅阳镇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开展公司业务工作。三是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2023年2月完成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数据校验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王鲍革命老区培育壮大农业特色产业,推进中施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产销对接,支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五)高密度抓好农业领域安全生产。

一是切实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渔船安全出海“十个必须”要求,开展渔船适航、船员适任情况执法检查,加强帆张网、笼壶、养殖渔船和10人以上等重点渔船管控,实现首航百分百检查。今年以来,各基层渔船服务组织共自查渔船1127艘次,查出隐患298个,已全部整改;市渔政监督大队共执法检查渔船446艘次,发现隐患渔船86艘次,查出隐患180处,已全部整改;市局督查渔船71艘次,发现隐患66次,均已整改完毕。立案查处渔船安全生产案件82起,对整改不到位的渔船禁止离港。二是不断巩固“三无”船筏整治成果。构建“三无”船筏清理整治联防联控机制,保持打击非法渔船高压态势,查处一艘、拆解一艘,实现高频次动态清零。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三无”船筏专项整治行动18次,出动执法人员615人次,执法车辆32车次,执法船艇61艘次(航时269小时、航程2420海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8艘。三是从严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对全市所有家庭农场、粮食烘干中心(点)和农机服务组织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禁烟标识是否张贴、烘干机防护是否到位、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否年检、牌照是否悬挂等情况。到目前已检查经营主体42家,发现隐患3个,均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