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海洋渔船防风避险工作
4月9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海区灾害性天气应对防御提醒》,我局立即响应,即时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亲临一线调度指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前往吕四渔港现场调度指挥渔船防御大风工作,要求在海渔船按时回港避风;驻港中队加强巡港,防止在港渔船松缆移位和提前出港;船管员要密切保持与在海渔船联系。
二是及时发送气象预警信息。将相关海洋和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各涉渔区镇发送至渔船服务组织和在海渔船。
三是落实在海渔船管控。要求在江苏海域作业的所有渔船及早安全编组返航,24米以下在海渔船4月11日12时前全部到港避风,全市24米以上在海渔船4月11日22时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帆张网船来不及起网的,渔具留海回港避风。要求各区镇,实时监督渔船启航返港情况,确保全部渔船按时返港避风。
四是加强在港渔船管控。大风影响期间停止渔船出港、移泊活动。要求在港渔船正确锚泊,加固锚链,认真落实防火、防风、防碰撞、防污染措施,船员应撤尽撤。4月11日0时起渔港船闸落实“只进不出”管控措施,要求船闸在适航期间保障渔船及时进港,大风期间临时性停航,并确保进闸航道通畅。
五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渔业安全应急值班室、渔船服务组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后续预警和海浪实况,保持与在海返港渔船联系,安排渔政执法船在沿海水域巡航,督促渔船按时进港,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大风期间,我市共召回494艘渔船、渔民4655人,有5艘渔船、渔民70人在上海、浙江海域锚泊避风,没有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