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来了巡回法庭,非法捕捞受惩戒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8月5日下午,江苏东台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启东市吕四港镇,以巡回审理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作为“江海保护联盟”成员单位一起参与了此案审理。现场渔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政执法人员、基层渔船服务组织船管员代表等五十余名人员参加了旁听。

按国家法令,每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海洋伏季休渔期,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禁止捕捞生产。而浙江藉被告人许某,于去年禁渔期间明知法令红线,竟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禁用渔具在启东市沿海非法捕捞生产。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同时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生态赔偿并公开道歉。通过法庭教育,被告人许某认罪认罚,同意生态赔偿并登报公开道歉,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海警等来到国家中心渔港吕四渔港,向停泊码头的运销渔船船主、船员和群众宣讲了非法捕捞等环境违法行为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并发放宣传手册。

参加活动的渔民代表纷纷表示,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例警示非法捕捞危害,不仅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同时也对广大群众进行一次全面深刻的普法宣传教育。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袁华表示:作为“江海保护联盟”成员单位,启东举办这个活动尚属首次。眼下伏休尚未完全结束,对在港应休渔船必须严加管束。同时希望广大船渔民认真遵纪守法,自觉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积极爱护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