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捕渔船“保驾护航”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17:06 累计次数: 字体:[ ]

8月1日,我市流刺网、桁拖网作业渔船开捕,我局渔政大队扎实做好开捕前准备工作,为开捕渔船“保驾护航”。

一、开展开捕前渔船安全检查。按照“船东自查、区镇排查、市级督查”的要求,对所有开捕渔船进行一次全面登船检查,突出抓好老旧和十人以上出海等重点渔船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渔船,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渔船“带病”出海生产。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开捕前渔船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落地。

二、做好开捕前渔船分类管理。开展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加强船员持证检查,加大对“船证不符”、“人证不符”、职务和普通船员配备不全、通讯导航安全设备不全、恶意关机等行为惩治力度。加强渔港水域安全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不服从渔政部门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不按规定航行停泊或在港内从事其他违规活动等行为。

三、加强在海渔船安全监管。加强在海渔船安全管理,对渔船进行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的跟踪管控,实时掌握渔船动态,切实做到“不失管、不失控”。加强对本船籍港的长期在外作业渔船监管,对长期在外地经营、靠泊的渔船落实监管措施,定期调度检查。加强对在启作业外籍渔船的监管,加大登船检查频次,严厉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台风、风暴潮等极端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做好渔船回港避风、遇险人员转移等工作。加强船位动态监控,接报渔船险情或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专业搜救力量进行救援,指导编组渔船自救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