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春笋家庭农场调整项目的公示
根据启农发〔2025〕126号的批复,启东市春笋家庭农场分别开展粮食产后烘干能力提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设备型号需要变更的情况,申请更改实施内容。经主体申请,党组会讨论,现将更改后的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联系方式:政策与改革科83349293。
附件:启东市春笋家庭农场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工作任务名称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区镇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自筹/万元 |
主要实施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经营设施改善 |
粮食产后烘干能力提升 |
启东市春笋家庭农场 |
北新镇 |
10.2 |
5 |
5.2 |
购置一台GH-138生物质颗粒炉 |
5 |
合计 |
10.2 |
5 |
5.2 |
5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