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10: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是及时补助到位。会同卫健委、医保局、市慈善总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对2021年度在南通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超过2000元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行保险二次赔偿和慈善基金补助,补助319人,补助金额134.93万元。

二是信息更新核录。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乡振〔2022〕30号)要求,十月中旬启动对“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以及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11月底前完成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核对更新信息报送,并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录入工作。

三是推进过渡衔接。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是一个共同体,脱贫攻坚是基础,乡村振兴是延伸。有序组织镇、村做好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和填报工作,并加强审核校对,确保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通过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掌握“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当前情况和乡村建设行动进展情况,更加精准有效地巩固拓展好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