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规模养殖养殖场农用地重点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0-19 09: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启东市规模养殖养殖场农用地重点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

   联 系 人:王利华;

   联系电话:1386197220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2021年启东市规模养殖养殖场农用地重点监测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6.2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服务内容

1、2021年采集规模养殖养殖场农用地土样8个和水样(地下水或灌溉水)4个。其中土样鸡场6个、猪场1个、羊场1个;水样采集鸡场2个、猪场1个、羊场1个。采样需在2021年12月30前完成。

2022年采集规模养殖养殖场农用地土样30个和水样(地下水或灌溉水)15个,其中土样鸡场9个、牛场2个、猪场15个、羊场4个,水样采集土样鸡场4个、牛场2个、猪场6个、羊场3个。采样需在2022年6月30前完成。

2、采样所用样品袋等所有工具。

3、对所采集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对养殖场农用地进行环境评价,提供评价报告。

4、土样具体检测项目包括:PH值和砷、镉、铬、汞、铅、铜、锌、镍重金属8项;水样检测项目:BOD、COD、总氮、pH值、电导率和盐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土壤检测资质。

4、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服务及相关附件、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外业人员工具、车辆、食宿等各种费用)。

2、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4)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5)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0月25上午9:00截止前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农业农村局(收件人王利华,联系电话13861972200);或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截止前密封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并登记,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

注意:报价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各投标人应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寄件方式,并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前,主动联系采购人,确认报价文件是否已被接收,寄件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送达,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六、商务部分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开展相关取样检测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本项目,并根据采购方的进度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力量,按时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成果。

本项目服务时限为2021年10月-2022年10月。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本项目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方可开标,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九、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服务内容,提交相关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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