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2年春季增殖放流鱼苗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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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规格(尾/斤) |
最高限价(元/斤) |
采购金额 |
草鱼苗种 |
15-25 |
23 |
人民币3万元 |
一、苗种质量要求: 1、无病害、活力好、体表光滑无损伤的健康苗种,放流前提供鱼苗健康检测报告。 2、规格整齐,大小均匀。 3、为遵循苗种放流须是江苏地区就近放流、确保放流效果的原则,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须为江苏或者崇明地区,验收地点在启东,在放流点抽样验收。 二、供货要求: 鱼苗用塑料袋充氧均匀打包后用货车送到启东指定地点,苗种放流前的所有事宜由供货方负责,运输费、放流费、3位专家验收费、工作餐等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总价内。验收地点在启东,在放流点。鱼苗放流到长江启东段水域。 |
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为固定总价采购,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水产养殖内容,同时开标时出示苗种生产许可证原件;
3、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
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起、运、卸、材料、到场称重、劳务、税金、验收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振新 联系电话:0513-83315931。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法人参加或采用邮寄方式投标的可不提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6)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00截止前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农业农村局(收件人胡振新,联系电话:13862817428);或开标截止前直接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
注意:报价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各投标人应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寄件方式,寄件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送达,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草鱼苗种必须达到询价公告中的规格要求,同时要保证体表、器官无损伤。鱼苗规格质量达不到报价要求的,采购方不予接收,如供应商无货供应,则按合同价的3倍支付违约金。采购人将在供货商供货时随机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不允许进场,按违约处理,供应商承担双方损失。
2、交货期:定于2022年3月1日放流,如有变动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交货放流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鱼苗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放流及相关宣传工作。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见附件)。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开标条件:本项目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方可开标。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单价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有单价报价相同,供货数量多者成交;如单价和数量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
(注:报价单价乘供货数量后的总价经四舍五入后不应小于采购总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待增殖放流鱼苗全部投放结束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春季增殖放流鱼苗采购询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