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0-9/2021-0008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启农发〔2021〕70号
成文日期: 2021-06-08 发布日期: 2021-06-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启东市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启东市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6-09 15: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园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工作,不断提高还田质量和还田率,发挥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政策效应,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启东市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宣传力度。各区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要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网络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围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政策、作业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农机农艺要求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二、增加财政投入,加大推广力度。各区镇要按照启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购置秸秆机械化还田、生态型犁耕深翻机具、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的财政补贴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市财政已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技术培训、政策宣传、作业组织、示范推广、汇总公示、档案管理、第三方核查以及绩效评价等方面支出,各区镇也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还田质量。各区镇要按照本方案所规定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工作。一是要贯彻落实联合收割机下田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的作业要求,把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的第一道关口;二是要加大农机农艺融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各作业环节技术执行到位;三是通过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发放“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农户熟练掌握和运用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

四、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督。为确保公开、公正、规范地实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政策,按照省有关要求,今年继续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实行第三方核查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加强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督查,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区镇要重点做好政策告知、汇总审核、村级公示、农户确认等工作,并建档立册。同时要加强廉政教育,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虚报面积、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五、强化信息沟通,抓好绩效评价。市将按要求开展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强化专项检查,考核结果将向全市通报,作为专项工作考核依据。各区镇要做好专项信息报送工作和作业期间隔日进度报告。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阶段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总结(包括网络报送和绩效评价等),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至省和南通市相关部门。

附件:启东市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方案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财政局

2021年6月8日


启农发〔2021〕70号 关于印发《启东市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