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0-9/2022-0007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启农发〔2022〕52号
成文日期: 2022-03-24 发布日期: 2022-03-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事关畜产品稳产保供、公共卫生安全,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全省春季农业生产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保供为要、防疫优先,积极主动化解动物防疫领域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得到稳定控制,现就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着力夯实基础免疫。全面推行常年免疫、程序免疫、集中补免,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积极引导中小养殖户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启东市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见附件1),完善免疫效果评价机制,加强免疫效果跟踪监测,确保“真苗、真打、真有效”。免疫抗体监测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迅速整改到位。对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要着力提升防护能力。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的培训与指导,督促指导生猪养殖场户查漏洞补短板,严格落实“画地为牢、各自为战”的封闭饲养管理措施。要指导从硬件设施方面提升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通过物理隔离、小格化饲养、设施设备专用等方式进一步划小独立生产单元,优化场内通道布局,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引导规模企业配备非洲猪瘟自检设备。要指导从饲养管理方面提升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养殖场户自觉抵制非洲猪瘟非法疫苗,建立并落实生产单元清洗消毒制度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加强调入生猪、运输车辆、工作人员、生产生活用水和进场物资的管控,切实把好人流、物流、车流、猪流、水流“五个关口”,推行同进同出批次管理,减少场内外人、车、物等交流,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要指导从净化环境方面提升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养殖区域大环境净化,对无法做到防疫安全、环保安全的小散户通过教育说服引导等方式,促进升级改造或退出养殖,保障种猪场和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周边生物安全。要指导从创建无疫小区等方面提升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动出台奖补政策,持续推进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疫病无疫小区建设,以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垂直传播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净化场创建,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要着力加强人兽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加强禽流感防控,配合林草部门,加大对候鸟迁徙通道、野禽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力度,持续抓好家禽免疫、监测等防控措施落地,确保养殖环节禽流感疫情稳定控制。加强布病防控,在做好监测工作基础上,推动创建一批布病净化场,同时抓好调运监管,严禁私自免疫或引进免疫活畜饲养,监测发现阳性,一律扑杀处理。加强动物狂犬病免疫工作,做好血防地区家畜血吸虫病的监测和预防性服药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指导兽医等相关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普及公共卫生知识,降低感染风险。

四要着力抓实清洗消毒。完善清洗消毒体系,持续推进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三类重点场所综合洗消中心建设,督促指导生猪产业链各环节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清洗消毒制度,推动落实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工作。强化集中消杀活动,认真落实《2022年启东市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见附件2),持续科学开展“三灭四消”活动,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继续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统一集中消毒周行动,重点对散养户较多的自然村、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点)、病死猪掩埋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灭源,最大程度降低病毒污染面。注重清洗消毒效果,落实公共场所消毒责任单位和人员,科学制定消毒方案,合理选择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注意消除污物对消毒效果的影响,定期对消毒效果开展监测评价,确保消毒实效。

五要着力强化监测预警。督促落实企业自检。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开展非洲猪瘟自检,鼓励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建设自检实验室,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加强检测技术培训,定期开展监测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切实加强监测排查。各镇(区)畜牧岗位要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南通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定点监测、飞行监测、集中监测和应急监测要求,继续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加大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环节和肉品市场环节风险监测力度。养殖场入场采样有困难的,要在生猪出场产地检疫时采样,确保真采样、采真样。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切实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率,注重对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应用,定期发布预警信息,真正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六要着力抓严调运监管。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猪调运监管的工作方案》(附件3)有关部署,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外防输入。严格调进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分区防控政策,落实东部区外屠宰用入苏生猪“点对点”备案管理,严格指定通道制度,强化查证、验物和消毒,切实提升输入性疫情风险防范能力。严格产地准出,严肃检疫工作纪律,切实规范产地检疫,继续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出证情况分级核查,跨省调出生猪继续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制度。严格屠宰监管,督促屠宰企业着力做好动物进场查验、产品出场把关等关键环节。加强屠宰检疫工作,突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查,积极推进官方兽医+指定兽医屠宰检疫模式严格市场猪肉产品监管,各地要按季度对市场销售猪肉产品开展风险监测评估,监测阳性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市场猪肉经营熔断机制,对产品多次(两次及以上)监测阳性的生猪屠宰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暂停该生猪屠宰企业产品在本地市场销售,对市场销售的外域肉品多次(两次及以上)被检测阳性的地区,联合相关部门实施禁调措施,保护本地生猪养殖安全。严格畜禽运输单位和个人备案管理,禁止生猪贩卖经纪人无生物安全措施走村串户入圈收购生猪行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规定,组织做好畜禽运输单位和个人备案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调运行为,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通过组织专项行动、突击检查相集合的方式,持续保持打击生猪违法违规调运的高压态势,要把“逃检”“换猪套证”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屠宰入场环节核查,严厉查处接受无证、证物不符生猪行为。

七要着力强化畜禽屠宰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动畜禽屠宰行业整体提质增效。持续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畜禽综合屠宰加工中心模式,鼓励猪牛羊禽屠宰集中设置、分车间屠宰、统一管理。持续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对已获证的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重新审核,着力提升省级示范企业质量。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创建。持续推进兽医卫生检验能力提升。组织实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提升行动,完善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企业兽医人员协助检疫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线上有岗、岗上有人、统一着装、在线检验”管理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暗访检查活动。强化牛羊屠宰监管,严格落实“瘦肉精”抽检制度,常态化开展畜禽屠宰企业暗访检查活动,通过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倒逼企业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清洗消毒等制度有效落实。

八着力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大《生物安全法》宣传培训力度,切实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实验室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结合非洲猪瘟检测资质授权、犬猫产地检疫实验室评估等,组织开展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样本采集、检测及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实验室操作人员培训和生物安全习惯和意识等情况,严禁任何单位违规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九要着力规范应急处置。不断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严防扩散”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研判,动态关注监测结果和养殖生产、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疫情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情况、疑似问题,要迅速行动、果断处置,决不能心存侥幸,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领导汇报,调动镇(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防止扩散蔓延。规范疫情举报核查,接到疑似非洲猪瘟病猪或生猪异常死亡的举报,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派员到场,进行临床诊断、采样检测,确诊为非洲猪瘟的,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置疫情。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继续实施基于风险分级的分区防控管理机制,对防控工作领导不力、组织不力、落实不力的地方,实行市局派工作组进行指导和督导。

十要着力推动落实四项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先打后补”。按照部里明确的时间表,以县为单位制定落实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先打后补”工作推进方案,既要有速度,也要高质量,确保年底前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全部实施“先打后补”,2025年全部退出强制免疫苗采购供应。大力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推行连云港市“1+N”模式,积极培育多元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兽医服务、企业自主购买经营性兽医服务,着力提升兽医社会化服务市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无纸化检疫出证。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工作的通知》(苏动监〔2022〕1号)要求,自3月起按序时进度做好逐级培训、软件试用和系统应用等工作,确保5月起全市启用无纸化检疫出证系统。全面启动智慧畜牧系统运行。围绕畜禽生产、流通经营、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整合现有畜牧兽医信息资源,8月在全市全面启动运行。各地要组织做好人员培训、硬件配置等相关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可追溯体系。

市级建立分片包干调研督导工作机制(分片督导分组安排见附件4),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稳定生猪生产产能调控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分解、产能调控基地建立情况,生猪粪污资源化利用年度清单建立、巡查指导、台帐管理等情况,以及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畜牧兽医行业行风整治、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调研督导每季度安排一次,包片区域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要及时跟进督导,每次调研督导结束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局畜牧兽医科。

附件:1.2022年启东市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

          2.2022年启东市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

          3.关于进一步强化生猪调运监管的工作方案

          4.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市级调研督导组名单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4日

关于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