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687-X/2017-00002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农工办 | 文号: | 启农保委办〔2016〕6号 | ||
| 成文日期: | 2016-11-18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做好选聘村级农业保险专职协保员的通知 | ||||
各镇(园区)三农保险服务站: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好种植业险的验标、查勘定损以及农险政策的宣传、矛盾的调解,巩固和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拟在全市选聘若干名村级专职协保员,由属地镇(区)管理,市镇(区)两级考核其工作业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原则上每3个相邻行政村选聘1名协保员,具体按照小麦和玉米参保面积的多少来确定,一般4000-5000亩左右设1名协保员(参保面积较大的,相邻的2个村选聘1名协保员;参保面积较少的,相邻的4-5个村合并选聘1名协保员)。村级专职协保员的初聘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主要面向退职村干部。聘用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愿意吃苦耐劳,工作敢于负责,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熟悉电脑的优先。
二、工作任务
主要承担种植业各险种的验标工作、出险后的初步查勘定损工作,协助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过程中相关公示和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
三、报酬待遇
村级专职协保员与人保公司的关系为代理关系,通过与人保公司签定代理人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代理关系。基本报酬为2400元/年,另加2400元/年的绩效报酬。绩效报酬采取按镇(区)核定总额,年终根据其工作业绩,考核得分高低,确定其所得份额(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时间步骤
(一)镇(区)三农保险服务站根据人保公司下发的各村小麦、玉米参保亩数、大户户数,按照选聘要求确定本镇(区)村级专职协保员人数及对应服务的行政村,报市农险办和人保公司(
(二)市农险办和人保公司对各镇(区)上报的配置方案进行审定(
(三)镇(区)三农保险服务站根据审定后的配置方案,负责推荐初步人选上报人保公司,按1:1.2比例推荐(
(四)人保公司开展选聘,通过面试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员经培训后考核合格的,由人保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村级专职协保员,是完善我市农业保险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镇(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配置方案,切实把好村级专职协保员人选推荐关。
启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
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