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55-2/2024-00107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民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 启东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15: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启 东 市 民 政 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南通民政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聚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治理、专项事务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启东新实践中贡献更多民政份额。

一、不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化党的理论武装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理论学习,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2.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链条贯彻落实机制,将开展主题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具体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持续用力抓好检视整改任务落实,注重查漏补缺,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政治担当,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作风状态,推动各自业务领域工作走在前、做示范。

4.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化巡察、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正形象、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二、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1.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促进全市低保对象覆盖率稳步提升,困难群众实现精准救助。进一步规范低保标准调整,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调整机制。推进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政策落实,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的政策规定,强化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

2.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提升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不断提高救助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精准度。

3.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继续实施六类低收入困难群体医疗补充保险,落实支出型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活动。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帮扶有效衔接,提高救助实效。会同慈善总会持续开展“苏慈助医”“情暖江苏”等慈善帮扶项目。

4.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增强工作合力。推广“党建+社会救助”、“网格+社会救助”、“社工+社会救助”等经验做法,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三、助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构建“15分钟服务圈”。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新建6个社区助餐点,满足社区老人助餐需求。改建1家社区长者驿家、改造提升17个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志愿帮扶等服务。推进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增添设施设备,屋面改造升级,改善居住环境。

2.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投入100万元实施“送扶到家”民生实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增添家庭扶手等适老化设施。加强对空巢独居等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智能监测服务,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等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80张。高质量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设置家庭养老床位500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不少于900人。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入库信息动态管理,分类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完善居家上门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流程,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全市接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比例达到18%。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做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以上。联合市发改委积极推进普惠养老机构签约,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和支持措施,面向更多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增添设施设备,全市新增5家养老机构面向周边老人拓展链式养老居家上门服务。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24年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达到85%以上。

4.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通过率达到75%以上。加大养老服务培训力度,面向全市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全员轮训,提升一线护理人员服务水平。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

5.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全力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提升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质量。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实施困境儿童动态监测,落实常态化巡访和预警式派单相结合的入户核查制度。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开展流动、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建立基本关爱服务清单。

2.夯实儿童福利领域基层基础。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举办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开展优秀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选树。加强“苏童成长”一站式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应用。

3.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按照“五有、五到位”标准,推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履行好兜底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能。按照示范性标准改造提升 1个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范化运营管理,落实《关于收养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落实“逢收必评”要求,确保收养评估率达到100%。

五、创新社区治理水平

1.聚力提升社区治理工作。加强谋划设计、统筹协调,形成统分结合、齐抓共管、一贯到底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格局。创新“五社联动”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建设,不断深化多元共治。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持续监督和规范村级组织“民生账”落实,推动村级组织工作事项“三份清单”落实落地。加强部门协同,参与“互联网+社区治理”行动,丰富拓展智慧治理应用场景。持续推动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关爱日”系列活动。

2.健全和创新村(居)民自治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开展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贯彻落实,深化“微自治”实践,聚焦解决问题,强化典型示范。规范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缺位补选工作,推动城乡社区自治水平整体提升。

3.发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强化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保障,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和功能优化,深化“六个规范化”(规划建设、政治功能、设施配置、管理运行、作用发挥、基本保障)建设,推动“大门常开、场所常用、活动常办、服务常抓、群众常来”。

六、增强社会组织功能作用

1.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维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100%,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两个全覆盖”,建立完善“六同步”制度。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

2.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非营利会计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业务政策宣传普及,确保“不变形”“不变性”。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从党建、财务、活动开展、年检情况等方面全面评估,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

3.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参与促进稳岗就业,为更多的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担”,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避免乱收费等现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公示收费信息。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清理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组织开展新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活动,创新活动项目的参与主体、开展方式,服务对象从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拓展到重点人群服务、社区治理参与、公共环境保护等方面,切实发挥其参与社区服务,从内到外的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发展。

七、谋划慈善工作新格局

1.指导慈善组织换届选举。做好“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启东市慈善总会、慈善基金会新一届理事会换届的契机,开展新一轮认捐、冠名基金的募集工作,动员全市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将对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全市年度综合表彰,对慈善工作做出成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区镇、街道、部门进行加分考核。

2.推动慈善品牌创树。加强新修改的《慈善法》宣贯工作,完成“慈善文化园”建设,优化升级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加强与融媒体中心合作。精准项目帮扶对象,提升救助成效,加强与社会公益组织的联合救助,优化慈善资源配置。

3.推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销售模式,创新营销方式,统筹推进福利彩票重点营销项目和特色营销活动。加强各类渠道网点管理,全面管控好即开票流通。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增强福彩公益品牌渗透力。强化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管,重点加强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管。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1.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继续实施道路巡检工作,完成城市道路不规范地名标志整改工作。高效率做好新增地名备案、公告,高质量维护好国家地名信息库。做好新一轮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大力提升乡村地名服务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启东海门线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常态化做好界线、界桩巡检以及边界地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2.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八有”标准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改扩建镇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1个。稳妥推进殡仪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仪服务管理。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全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启东殡仪馆改扩建和公益性陵园新建项目6月底开工建设。

3.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前辅导教育、婚内矛盾干预、离婚冷静期调解),为幸福婚姻家庭保驾护航。利用45号界桩、启唐城等场所,积极打造具有特色人文环境特色的婚俗文化打卡地、婚嫁习俗文化展示区。健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机制,举办集体婚礼。

4.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持续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发放三年行动。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创建1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

5.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效能。健全“市—镇—村”三位一体的救助寻亲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发现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做法。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九、着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1.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积极推进落实民政领域“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2.深化民政数字化转型。强化“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大屏+掌端”智能化,增强主动发现、异常预警、过程监控等能力。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打造多跨协同民政应用场景,持续推进尊老金、身后事等“一件事一次办”,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

3.夯实民政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做好民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及绩效评价。加强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开展统计数据监督检查。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4.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指导50(含)-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深化燃气、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等专项整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5.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学习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严格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启民发2024-20号)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