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55-2/2021-00096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民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5-27 发布日期: 2021-05-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及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暨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年检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及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暨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年检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03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及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工作要求以及市民政局年度工作安排,结合省民政厅新一轮在保对象全量核查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管理,更好地使用低保资金,切实保障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决定对2021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在保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进行年度检查和全面复核动态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本次年检及全面复核动态管理的范围是全市在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以及享受社会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年检和动态管理内容包括:

(一)城乡低保

1.年检工作是否认真落实,及时年检;

2.低保档案整理是否规范;

3.省、市级大数据比对信息和群众信访采纳核实调查处理情况;

4.是否按照低保实施办法分类施保;

5.每次入户是否都有记录;

6.是否对在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长期公示,村(居)委是否有固定公示场所和公示设施;

7.镇街(园区)、村(居)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是否到位;

8.是否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对象开展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重新纳入保障;

9.2018年以来省级核对反馈存疑数据处理情况,特别是重点存疑对象清理情况。

(二)特困供养

1.目前在享受供养人员基本情况,是否清理不符合供养条件人员;

2.特困人员档案材料是否具全、档案整理是否规范;

3.是否对在享受特困人员待遇的对象进行长期公示,村(居)委是否有固定公示场所和公示设施;

4.是否与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5.特困人员统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落实。

(三)低收入家庭

1.市级反馈比对线索和群众信访采纳核实调查处理情况;

2.是否对在享受对象进行全面公示、长期公示,村(居)委是否有固定公示场所和公示设施;

3.基层受理资料是否齐全,调查核实是否全面、真实。

二、时间安排

1.5月下旬至731日,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完成本次年检和动态管理自查自纠,形成书面处理意见,并填写低保、特困家庭动态情况汇总表、低收入年检动态管理上报表和低收入家庭年检明细表,7月底前以电子表格形式(Excel格式见附件)上报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8月起,市民政局党风室、计财科、社救科将组织联合核查组,进驻相关镇街(园区)实施入户核查,抽查比例为全市低保户、特困供养和低收入家庭各20%,方式为随机抽查,抽到的村(居)整村核查,汇总反馈复核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足,形成改进的具体举措。

3.6-7月,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对照“回头看”行动重点任务,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4.8-9月,对前三年低保专项治理遗留的问题,持续发力,集中力量攻关解决。对“回头看”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当前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班子,按要求抓紧展开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低收入家庭管理档案、走访调查核实、信息比对反馈核实、动态调整、公示公开作为今年年检和动态管理工作重点,确保救助精准,管理规范。市民政局将本次年检和全面复核动态管理作为对各单位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奖补工作经费主要依据。

在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及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中,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一时要抓好长期公示,除新增保障对象审核阶段公示外,各地要对低保在保对象长期公示,严格落实信访登记、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落实“线上信息比对”+“线下入户核查”调查机制,入户调查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绝不允许走过场,强化“凡进必核、动态常核”,今年重点关注在保对象的赡(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财产状况,强化救助对象与殡葬等信息的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对县(市)区、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政协理员有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全面实行备案,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四是全面梳理排查2018年以来省级核对反馈存疑数据处理情况,特别是重点存疑对象清理情况;持续加强低保资金监管,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集中治理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扣留低保对象卡折、资金发放不及时、打卡名目不规范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监管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并对非法获取的低保资金予以追缴。加大《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民助〔2020〕4号)落实力度,针对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查找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详细文件内容可见附件。

启东市民政局

2021年527


(启民发2021-42号)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及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暨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年检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