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启东市养老机构房屋倒塌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08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各养老机构,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市养老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创造安全、卫生、和谐的养老服务环境,局研究制定《启东市养老机构房屋倒塌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各镇街(园区)、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详细的应急预案。

启东市民政局

2016年7月7日

抄送:市安委办

启东市养老机构房屋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养老机构房屋倒塌(包括机构内建筑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启政办发〔2014〕6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房屋倒塌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住院老人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房屋倒塌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的预防

由于水灾、雪灾、火灾、地震(含地面下沉)及年久失修、建筑维护不当导致养老机构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主要预防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防范资料数据库。各养老机构根据所在地的地质状况、房屋建构情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各镇街(园区)、各养老机构平时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防范应对房屋倒塌等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故的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范于未然。1.加强对养老机构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认真整改,及时维修,设立警示标志。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3.加强从业人员和入住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4.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5.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和入住老人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6.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在床上吸烟等。7.加强液化器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厨房以及明火等管理,做到人走火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8.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9.关心天气预报和时事新闻,遇雷电、暴雨、台风、强对流、寒潮等恶劣天气,提前落实应对措施,并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10.其它需要加强管理的事项。

五、应急处置程序

1.迅速组织入住人员快速、有序的撤离现场,抵达安全地带。

2.根据倒塌的情况迅速向当地卫生机构、政府机构、公安消防部门求救。

 3.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岔路口、养老机构门口等待引导抢救和救护车辆。

六、组织实施

1.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一定要带领入住人员迅速撤离现场,然后再实施抢救,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抢救。

2.救护人员到来之后,养老机构人员配合救护人员做好抢救、辅助工作。

3.就地取材,使用恰当器具开展救护,如:担架、棉被等。

4.迅速组织人员逃生的原则是“先疏散,后抢救”。

5.无关人员要远离养老机构房屋,以便于救护车辆驶入。

七、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市民政局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八、事故处置小组

市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由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福利科全体人员为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1.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政府、派出所及卫生机构保持联系。

2.组织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出动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3.负责抢救情况的材料。

九、本预案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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