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55-2/2018-00024 分类: 社会福利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启民发〔2018〕37号
成文日期: 2018-05-10 发布日期: 2018-05-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8年度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18年度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0 14: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中心敬老院:

为保证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以有效的激励方式和目标评价方法,进一步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发员工潜能,全面提升我市中心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2018年度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市8所中心敬老院。

二、考核内容

详见《2018年度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

市局负责各中心敬老院及院长的考核,确定各院考核成绩和院长的考核得分。具体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细则》由市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和职能科室牵头实施,采取市局检查、各院互查、委托第三方、有关部门(如消防、市管局、纪检、监察等)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季度检查考核情况要建立台帐并及时公示、发放。

2.年度考评。年底,局考核小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翻阅档案、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年度考评打分。年度考评结果应及时向各单位公示、发放。

3.加减分

1)加分

①获得启东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每个奖项加1分。

②业务工作被南通市级及以上推广或经验介绍的,每项加1分。

③工作人员参与撰写的简讯、调研文章在启东,南通,省级,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分别加0.2分、0.3分、5分、1分和0.5分、0.8分、1.2分、2分。

④为全市培育工作亮点作出贡献、上级安排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每项加2分。

⑤为启东市级及以上部门承办现场会或提供参观点的,分别加1分、0.5分。

⑥院办经济以8所中心敬老院人均收入贡献额为基数,人均收入贡献额每超10%1分;同时院办经济按各院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为基数,每增收10%1分。(计算基数统一为寄养收入总额与农副业收入净额)

⑦院内全年五保管理对象人数超全市平均值每满10%,每个班子成员每人考核分加1分,增加部分按比例加分。

2)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扣分达到5分以上的,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①单位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受到治安拘留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每起扣10分,解聘当事人并扣发其全年奖金。

②单位因工作失职出现院民走失、非正常伤亡、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解聘当班工作人员并扣发其全年奖金。

③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有关部门查实或受到市局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

④发生有效投诉或举报的,情节严重被市局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

⑤完不成市局安排的中心工作,不积极参与工程改造、建设项目,致使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每项扣2分。

⑥各院日常安全检查搞形式主义,不及时整改,造成影响或事故被追责的,每起扣10分,解聘当事人并扣发其全年奖金。

各中心敬老院负责对副院长、会计及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单位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季度及年度考核,考核得分每季度及年度末报备市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

四、表彰先进

各中心敬老院所有在职人员均可参与。由市民政局核定,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具体实施。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参与评选。主要是在各中心敬老院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侧重一线和基层。每年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工作人员参与撰写调研文章有在南通,省级,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为养老行业发展提出先进理念和管理服务模式的。

2.工作人员提出书面意见或方案,经实践证明,能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的。

3.职工在服务中,通过自己的专业护理知识,临危不乱,处置突发事件,拯救老人性命的。

4.职工在工作中,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处置突发安全事件,避免产生重大后果的。

五、结果运用

1.目标责任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其中,日常考核占70%,领导考评占30%。奖金按院考核(评)分人均40元提取。经费按《启东市中心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启民发〔2012148号)文件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各院院办经济本年度净收入的30%中列支,不足部分市局不予补贴。新增表彰先进部分单独评定,资金在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预算内资金中列支。

2.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实际得分数)是确定季度及年终奖金标准和各项年度性评先评优的唯一依据。原则上院长由市局考核,奖金分配系数为1.6、副院长(会计)1.3、资料员1.1、服务人员1、院聘服务人员按各院经济状况自行确定,分配方案报市局审批。日常考核按年度总额的70%按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发。加分项于年底一并计算。

3.年度考核结果(即平时考核分与领导考评分之和的平均值)第一、二、三名的敬老院班子成员人均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800元(加分项目不作为排名考核)。

4.敬老院年度考核结果80分以下的,由市局分管局长、纪检监察相关领导对该敬老院院长进行诫勉谈话。院民和工作人员对管理人员信任度低于80%的予以免职。

六、组织领导

1.各院应认真对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把服务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奖罚措施到位。设定考核内容和奖罚措施要明确具体、科学合理、职责清楚、不留空挡、便于操作。制定考核办法,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工作人员及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意见,使之既切合实际,又能起到调动积极,提升效率,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作用。各院具体考核办法报局备案。

2.目标责任制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每季度公布考核结果,并及时下发。为减少人为因素,市局和敬老院组织的各种抽查或年终考核活动,都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考核内容、时间顺序等,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将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不搞暗箱操作。

七、附则

本办法经市民政局党委表决通过后实施,自20181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经局党委讨论研究通过后,根据讨论结果执行。

附:2018年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启东市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

抄送:市财政局


副本2018年中心敬老院考核细则(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