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55-2/2018-00021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号: | 启民发〔2018〕27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顾件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顾件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顾件英同志任寅阳中心敬老院院长,免去海复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刘群同志任吕四中心敬老院院长,免去寅阳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陈永乐同志任海复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至2019年3月),免去北新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郁兵同志任海复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免去汇龙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俞平同志任近海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免去海复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高芳芳同志任汇龙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免去近海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张彤同志任近海中心敬老院副院长、会计,免去王鲍中心敬老院副院长、会计职务;
沈枵宏同志任王鲍中心敬老院会计,免去近海中心敬老院会计职务;
倪琰同志任北新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试用期至2019年3月底);
张雨花同志任海复中心敬老院会计(试用期至2019年3月底);
施赛杰同志任寅阳中心敬老院会计(试用期至2019年3月底);
免去沈国强同志海复中心敬老院会计职务。
特此通知
启 东 市 民 政 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