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55-2/2018-00021 分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启民发〔2018〕27号
成文日期: 2018-04-23 发布日期: 2018-04-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顾件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顾件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2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顾件英同志任寅阳中心敬老院院长,免去海复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群同志任吕四中心敬老院院长,免去寅阳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陈永乐同志任海复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至20193月),免去北新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兵同志任海复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免去汇龙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平同志任近海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免去海复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高芳芳同志任汇龙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免去近海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彤同志任近海中心敬老院副院长、会计,免去王鲍中心敬老院副院长、会计职务;

沈枵宏同志任王鲍中心敬老院会计,免去近海中心敬老院会计职务;

琰同志任北新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试用期至20193月底);

张雨花同志任海复中心敬老院会计(试用期至20193月底);

施赛杰同志任寅阳中心敬老院会计(试用期至20193月底);

免去沈国强同志海复中心敬老院会计职务。

特此通知

启 东 市 民 政 局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