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55-2/2023-00120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民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5: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

根据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居家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通民养老〔2023〕1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高效完成4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改造目标

2023年,在全市开展4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时,积极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帮助老年人更好地了解改造成效,引导社会上更多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实施对象

1.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3.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中高龄、失能、残疾老人家庭。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困难优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通过调查摸底,向老年人家庭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并发放申请表。通过申请表单填报信息了解掌握老年人住所地址、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重点对象家庭可采取主动上门方式完成受理申请。

(二)坚持一户一档,贴近实际。对计划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家庭,各单位要严格入户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参考《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标准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的原则,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原则上,设施改造及辅具配备基础类事项做到应改尽改,改造事项做到一户一清单。改造补贴均价不低于3000元/户(最低不少于1500元/户,最高不超过5500元/户)。要坚持贴近每户老年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避免简单分档搞“一刀切”。

结合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及需求,重点实施加装扶手、改造坐便器、地面平整及防滑处理等基础设施改造,做到应改尽改。有需求的可在居家适老化改造中增加智慧助老产品应用,配置应用手势控制、语音控制等简单操作的智能设备以及人体感应探测,燃气泄漏报警等智能化应用保障设备,更加高效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三)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本次适老化改造由市局统一招投标,由各区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改造申请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完工验收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各区镇(街道)要及时收集改造相关资料建档留存。适老化改造前,要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在改造过程中要严把改造质量,确保改造项目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四、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详见附件 2)。

五、补贴标准及考核

对按时保质全部完成下达指标任务的区镇(街道),市财政按任务数给予3000元/户的补助资金。其他相关经费由区镇(街道)保障。在镇民政部门完工验收后,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通过查看资料和入户调查了解改造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对改造资金未达到补贴标准或群众不满意的,视作未完成改造。根据抽查结果计算完成率进行资金拨付。

六、工作流程

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部署本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具体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受理申请、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改造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

(一)受理申请。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排摸辖区内符合条件、可接受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家庭,宣传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并发放《启东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3)。对重点对象家庭可采取主动上门方式完成受理申请。老年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村(居)民委员会代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与调查摸底可同步进行。各区镇(街道)对村(居)委会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审批,并填写《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服务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4)。

(二)项目实施。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与改造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评估设计,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建立改造工作清单,形成《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详见附件5),经老年人或家庭成员确认签字,预约改造时间并组织实施。对短期内不宜进行适老化改造的,做好解释说明。在实施过程中,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居)工作人员(可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应对重点对象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实地察看、跟踪监督。

(三)完工验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可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对重点对象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完工验收,保存改造后的图片资料并填写验收表(附件6)。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具体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改造方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功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

(四)资料归档。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应将重点对象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单、改造方案、过程监督记录、完工验收记录、改造前后图片对比、绩效自评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整理。同时,注重对社会上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信息的收集,提高辖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资料的完整性。为便于资料保存,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纸质资料转为电子档案。

(五)绩效评价。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应确定改造具体事项的费用标准,便于具体实施单位共同参与入户评估等前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应结合完工验收工作,开展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满意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费用结算参考依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应及时完成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情况总结,完成绩效自评报告(重点包括资金投入、改造户数、平均施工周期、整体满意度比例等)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七、确保如期完成

各区镇(街道)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高效。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谋划落实,适时上报工作完成情况至市局养老服务科,按时填报“金民系统”相关数据信息。4月中旬上报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服务对象汇总表(附件4);5月起实施入户评估改造,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2023年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月度报表》(附件7);9月底前,确保基本完成项目,并上报改造项目实施情况(附件5、6);10月中旬,上报绩效自评报告;10月底,上报资金申请报告及审计报告。第三季度起,市局将对各地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通报督查检查情况。

请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指派一名联络员,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民政局联系人∶许凯华  联系电话∶ 83219091。

附件∶

1.2023年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分解表

2.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

3.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4.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服务对象汇总表

5.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

6.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7.2023年启东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月度报表

启东市民政局

2023年3月8日


(启民发2023-15号)关于开展2023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