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启 东 市 民 政 局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启东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南通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进一步推进启东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 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发扬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着力在服务全市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为“强富美高”新启东现代化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 全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4.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全面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1.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量化调整救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继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

2.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落实“温情救助”要求,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增强部门联动,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加大服务型救助力度,解决个性化救助需求问题。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提供平安健康补充保险救助帮扶。

3.健全民政审批权限监管体系。在民政救助全过程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监督。通过学习培训、以案说法、总结交流、定期抽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大力加强重点个案监督工作。对民政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出台相关文件,形成考核监管机制,坚持社会公益属性,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2.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补齐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改建1所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和1家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选定3家机构推行机构、社区、居家、医护“四位一体”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3.巩固居家社区养老基础地位。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做好市纪委巡察整改工作,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专业性 ,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优化尊老金办理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民政服务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和服务的时效性。推进助餐点建设,摸排城区内老年人就餐需求,选择合适位置布点,规范食品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化解老年人就餐难问题。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新建或改造1家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

4.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等级认定工作。依托政校合作平台加强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55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不少于30人次,养老机构负责人不少于50人,新增等级认定不少于140人。

5.健全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关于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强化已备案养老机构的跨部门监管,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及时抄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管。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全面落实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推动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指导建设2个示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到2022年,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9名,形成与启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模。

2.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以满足群众需求、社会组织发展为核心为基础,精心打造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助力工程项目。协助市委组织部,联合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保持启东市、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合理、常态化运营。持续开展公益创投,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能力、项目和技术等支持,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年度抽查等社会组织监管相关工作,有效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3.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大慈善组织指导力度,促进我市慈善组织管理规范、运作专业、富有活力,建立一套募用分离、高效顺畅、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形成一个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治理体系。精心打造一批慈善助老、助学等品牌救助项目,有效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五、深化社会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1.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监护人监护失当或缺失的监测、发现、报告、调查和干预机制,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遭受家庭暴力、事实上无人照料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机制,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2.推进殡葬服务改革。推进节地文明生态殡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强殡葬单位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政策法规,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

3.加强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按照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规范机构建设,补充编制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完善收养程序,推动收养工作依法、健康、稳定发展。优化收养服务体系,为收养家庭提供热情、便捷、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六、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1.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持续开展民政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定期组织履职情况的检查督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2022年底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现煤气罐全部清零。

2. 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人人同防”“人物同防”“内外同防”,根据各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工作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强化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防疫应急演练。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3.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排查梳理重复信访矛盾,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和重要时段每日“零报告”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平台及应对机制。集中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调整、行政区划变更、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重点信访事项化解机制,发挥风险警示函、问责建议函、督办提醒单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重复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畅通网、电、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诉求。


(启民发2022-35号)2022年启东市民政工作要点(04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