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22 15: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民安〔2022〕41号),扎实完成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启东建设现代化篇章贡献民政力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全市民政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全市民政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四个化效能更加凸显。通过采取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四项措施,全面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深化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成效;全面加强民政行业领域风险监测,打造线上预警监测+线下精准执法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科技赋能,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推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机制三位一体建设,积极构建与新形势下应急救援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队伍体系、装备体系和制度体系。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四个清、五个化(企业底数清、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清、应对举措清、各方责任清,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化)在全市民政行业领域落地生根、深化运用。

经过全市民政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成效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 持续学深悟透重要论述。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部署。6月底前,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

2.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6月底前,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民政服务机构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10月底前,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面向分管科室、分管条线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分级分批次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年内轮训一遍。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民政系统安全防范意识。

(二)落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3. 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机构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机构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选树落实主体责任示范机构,年内,选树典型示范机构不少于3家,广泛组织开展先进企业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

4. 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以“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民政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打造“线上预警监测+线下精准执法”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进一步落实“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互联互通、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成效;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法违规机构,深入实施“一案五制”工作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机构自查自改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清零”。

5.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及水平。督促机构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提高机构员工安全管理能力。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6. 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服务对象30人以下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5名;服务对象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7名;服务对象50名以上100人以下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10名,服务对象100人以上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15名。志愿消防队员每季度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每半年必须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达到熟练使用单位内设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搜救被困人员。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机构微型消防站设立,确保器材齐全,符合规范要求。12月底前,微型消防站设立率、志愿消防队组建率达到100%。面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推广应用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年内全面安装到位。加强电瓶车使用管理,推广使用智能充电装置,全面整治电瓶车乱停乱放乱充电现象。

(四)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7. 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民政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对2021年全面排查形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清单,按照“一案一策”的工作要求,逐家逐幢逐项进行整治,11月底前全面完成C、D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动态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民政服务领域经营性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各类用作民政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排查整治民政服务领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特别是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确保所有危险房屋全面整治到位。

(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8. 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贯彻落实《南通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燃气使用情况。督促用气机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燃气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推动实施民政服务机构“瓶改管”“瓶改电”“气改电”“油改电”工程,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6月底前全面改造到位,使用管道燃气的机构全部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实施方案》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机构及时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以“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民政服务机构消除隐患。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市局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评。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加强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用好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直属单位认真研究并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并于每季度末报送具体推进落实情况。

各镇(园区、街道)民政部门报送至养老服务科,联系人:马红芋,联系电话:18932209031;局直属单位报送至社会事务科,联系人:袁煊,联系电话:83215871。  


(启民发2022-70)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