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6-8/2024-00055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5: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教管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体艺函〔2024〕4号)文件要求,请各校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各项要求,积极开展以“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共同守护光明未来”为主题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 局(厅、委)、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提升眼健康知识水平,合力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全国和各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以更快速度下降,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决定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共同守护光明未来。

二、开展时间

2024年3月。

三、内容与要求

(一)推进近视防控“六个一”试点。教育部命名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要结合近视防控改革试验试点工作要求,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部署开展“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试点,探索总结近视防控创新举措和有效方法,让广大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都参与到近视防控中来。

(二)确保中小学生课间正常活动。中小学校安排课间休息有利于学生调节情绪、放松身心、增强体质和防控近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校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到户外活动和望远,使眼睛得到充分休息,缓解视力疲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近视防控宣讲团、眼科和儿童眼保健专家等,围绕活动主题,注重普及性和专业性,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宣教活动,大力普及科学防控近视的方法和高度近视的危害,强化家校联动,指导中小学生科学用眼,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眼科和儿童眼保健专家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举办眼健康知识宣讲、眼科义诊和普及近视防控知识活动,提升家长、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意识。

(四)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宣传教育月期间,各中小学校开展1次视力监测,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寒假返校后视力变化情况,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医教结合,医校协同,支持和指导医疗机构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加强学生视力检查和咨询指导,指导视力不良学生及时矫治,帮助改变不良用眼行为和习惯,做到近视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发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保障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各地疾控部门要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五)严厉打击营销环节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在宣传教育月期间深入开展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执法,加大对近视防控相关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净化商业营销宣传环境,依法从严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误导性营销宣传行为。

(六)选树推广近视防控先进典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明确本地区、本校近视防控先进典型选树标准,选树并大力宣传一批近视防控先进学校和班级,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家长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深入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汇总省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疾控等相关部门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fk@moe.edu.cn。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 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4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1号, 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抓紧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近视防控常态化举措,围绕“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共同守护光明未来”活动主题,结合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相关政策要求,聚焦近视防控重点难点,上下联动,研究制订本地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抓紧部署,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疾控、广电等部门沟通合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学校、学生、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近视防控主题活动,推动单一的宣传近视防控知识和技能向主动获取视力健康信息转变,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控知识,提升全社会眼健康意识与能力。

三、医校协同,科学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联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规范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工作,支持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入校协助做好学生的视力监测,强化学生视力检查与咨询指导。各地各校要积极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定期监测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49号)要求,抓紧做好学生视力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寒假返校后视力变化情况,做到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

四、落实“双减”,以体育人。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国家“双减”政策,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统筹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着力保障学生每天充足体育活动时间,目浴阳光,缓解视力疲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五、规范服务,突出公益。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坚持公益性,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开展商业性活动。

六、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大力推进近视防控“六个一”试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泰州市)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连云港市海州区、盐城市东台市、南通市通州区、无锡市江阴市、宿迁市宿城区、苏州市相城区)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总结、宣传推广可借鉴和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形成扩散效应。地区间、学校间要加强近视防控经验共享与交流,互学互鉴,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

七、落实清单,提质增效。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各项要求,结合活动主题,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坚持综合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教育局局长、校长(园长)、班主任等8类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从严从实执行清单规定,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向纵深推进,再上新台阶。

请各地各校按照要求广泛开展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4 年4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郑嘉琳,联系电话:025-86862945,邮箱:1695571600@qq.com。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