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来源: 启东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2-10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我市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国家助学金和其他资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特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一、中等职业教育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校内奖助学金、顶岗实习、社会资助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一)对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我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平均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0%确定。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顺序: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重病户、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遭变故家庭的学生等。

(三)其他形式资助

校内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教育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校内资助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顺序: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重病户、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遭变故家庭的学生等。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及资助比例

资助标准:根据苏财教[2015]1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确定具体资助标准,可以在每生每学期750-1250元之间分为2—3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

资助比例:资助面不低于在校学生数的10%。

(二)减免学杂费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不再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收取学杂费。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

(三)校内资助

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社会资助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普通高中设立高中奖助学金。

三、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一)免学杂费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为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三)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经费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孤残学生、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重病户、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应当得到优先资助。

启东市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补助经费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8%,各校不得通过降低补助标准擅自扩大资助面。

四、学前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了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资助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政府资助

1.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是指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

(二)幼儿园资助

各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