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4-03-31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启东市体育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作的工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下设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等;2.政府法规,下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下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4.业务工作,下设本单位各类文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及计划等;5.行政许可,下设许可事项及依据、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规定等。

2010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发政府信息26条(业务文件1条,重点工作安排12条,工作动态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所作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惠彬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卢国斌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陆菊、陆向东、周杰、张文慧、吴伟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责任到人。局各科室落实专人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及日常更新。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连贯性。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连贯性,一是完善内容,体育局按照要求,印发了《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编制说明》、《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二是制订了四项制度,即《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启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知识,提高了大家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每一个信息的发布首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专职人员及时按照工作要求进行网上发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1、由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利用需求不强烈,全年无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际数量。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提高体育局政府信息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体育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市体育工作发展的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011 年3 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