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96-8/2022-00215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互审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镇教管办、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报工作,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互审检查工作,现将互审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2日
二、检查地点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组成员详见附件,检查组成员由各镇教管办、各直属学校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检查组成员准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互审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2022年11月1、2日
二、检查地点: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检查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包括三之三瑞德幼儿园、御和湾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迪培冠幼儿园、启迪外国语学校)
四、检查内容:
1.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完整性
(1)学生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2)家庭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3)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是否完整;
(4)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是否完整。
2. 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合理性
(1)家庭人口数与“家庭基本信息”栏填写内容、“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栏勾选内容是否对应;
(2)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职业及年收入是否合理;
(3)家庭类型的勾选是否合理;
(4)家中发生特殊情况的,是否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 关信息”中的“其他情况”栏目中作补充说明。
3. 国家助学金个人申请表签字和盖章规范性
(1)所有手写内容是否有修改痕迹;
(2)所有签字及日期是否使用黑色(蓝黑色)签字笔书写;
(3)学校审核意见是否加盖学校公章;
(4)学校三级认定是否按《启东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是否落实三级认定签字。
五、工作要求
1.检查组工作人员于11月1日上午8:2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2.全市各学校于10月31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稿(由学校在省资助申请平台统一打印、完成相关签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统计汇总表纸质稿交局212办公室;
3.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小组内要做到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绝不能出现走过场现象;
4.各检查组对材料在组内需审核两次(初审、复审);
5.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做好书面记录,将原稿留存市局,复印件反馈学校;
6.发现问题后需点对点、面对面向学校反馈审核意见,并及时纠正,做到立行立改。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