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6-8/2023-00315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文号: 启教基〔2023〕43号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0-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组建“启明心”心理健康导师团的通知
关于组建“启明心”心理健康导师团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09: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通教联〔2023〕1 号)的要求,为优化教师队伍,推行全 体教师 “双导师制”(既担任学业导师,又担任心理健康导师), 我市将组建一支“启明心”心理健康导师团。

一、团队目标

对各校重点关注的七类学生中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不定期的心理辅导,对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心理疾病的学生做好转介及愈后的心理辅导工作。为每个需要心理辅导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帮助。

二、团队服务对象

在校中小学生

三、心理健康导师的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业界好评度高;

2.心理学专业毕业的教师、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心理健康方面资质的教师优先考虑,取得市局心理健康辅导员证书也可推荐,无心理相关的证书不得报名;

3.报名并通过心理量表测评正常的教师。

四、心理健康导师的权利

1.进行心理咨询技能的系列培训;

2.接受专家及朋辈督导。

五、心理健康导师的义务

1.完成系统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2.负责相关区域的心理辅导工作不少于三年,否则培训费自理。

六、推荐名额规则

各直属学校1人,各教管办原则上1人(乡镇学校超过1000名学生的另加1人),获评南通市及启东市心理辅导专家团队成员10人,共计65人。

1.高级心理导师:有5年以上心理咨询服务经历;

2.中级心理导师:有3-5年心理咨询服务经历;

3.初级心理导师:有1-2年心理咨询服务经历;

4.见习心理导师:刚接触、准备接触心理咨询服务的。

七、招募时间安排

1.报名推荐(10月18日-10月29日)按上述要求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qdxlk2021@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命名为“启明心心理健康导师+学校+姓名”(交文本文档和有学校公章的PDF文档);

2.资格筛选(11月1日-11月6日)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报名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并组织面试等,择优遴选确定心理导师团成员并公布名单。

附件:“启明心”心理健康导师报名表.pdf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