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启东市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义务教育篇)
来源: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09:5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文对义务教育相关学生资助政策问题进行解读,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

1.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义务教育阶段是免学杂费的,同时还免费提供教科书(包括作业本、学生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

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

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3.如何向学校申请资助?

答: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认定,同时实行动态调整,学校建立准入准出机制。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向学校申请,学校按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4.生活补助经费什么时候发放?

答:生活补助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在5月底前、秋季学期在11月底前学校完成打卡发放。

5.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资助只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不影响申请资助。

6.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都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

7.申请资助有什么要求?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向学校申请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等;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相关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等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四)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五)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七)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包括:

(一)学校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资助流程、审核监督程序等。

(二)学生本人申请。申请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如实在线填写学生个人认定申请表,并将网上填写完整的个人申请表打印后监护人签字。

(三)班级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个人认定申请表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审核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综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报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审核。

(四)年级审核。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各班上报的名单和材料,综合统筹,确定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并将审核意见报学校认定评议小组核准。

(五)学校审核。学校认定评议小组对各年级上报名单和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审核。

(六)结果公示。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注意优化资助名单公示方式,受助学生信息中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不予公示,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七)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公示情况上报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