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初中、直属小学:
为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现就巩固控辍保学基础,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现控辍目标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控辍保学的关键环节,对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强化劝返,强化保学,消除存量,杜绝产生失学辍学增量,确保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情况。
二、强化条件保障,统筹规划布局
(一)进一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学校建设,统筹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巩固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办好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保障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精准安置异地搬迁学生。各校要全面排查异地安置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逐一明确安置学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为异地搬迁学生安排学校就读。
三、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控辍保学质量
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目标;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学生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辍学失学。
(一)全面开展控辍保学集中排查。各校要高度关注疫情影响下新出现的辍学失学情况,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完成一次校内失学辍学情况再排查工作,坚决做到不落一户、不丢一生。排查情况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各校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相关信息进行逐条查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实际已复学的学生,要核实是否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建立学籍或标注复学,对未建立学籍和未标注的复学学生要为其建立学籍、标注复学。要重点解决数据显示已复学但学生依然辍学失学或数据显示复学但学生又重复辍学的情况。
对超龄离校类要通过学籍系统中身份证号和学籍信息核实是否确实为超龄和离校,若超龄离校要核减系统信息。
对重病重残类要核实是否确为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学生,若实为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重病重残不能就读学生,要依规为其建立完备的免学档案;若为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学生,要安排学校进行上门送教,送教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对于因病因残失学辍学的学生要根据不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对应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对延缓入学的学生要再次进行核实,适龄可就读的要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强化劝返复学。各校要结合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认真梳理失学辍学原因,加强分类管理。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要求,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明确劝返责任人,制定相应劝返方案,精准帮扶施策,及时劝返,留存劝返记录。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失学学生返校就读的基础上,要加强非建档立卡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各校要将非建档立卡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纳入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计划。
加强因厌学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针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因人施策,教导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坚持依法控辍,对打工务农的辍学学生要运用行政手段劝返,加强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四、前移工作关口,强化“稳学”工作
(一)前移工作关口,将辍学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开工和延期开学的关键时期,学生辍学外出打工冲动和厌学情绪增长,很有可能给秋季开学的控辍保学工作带来冲击和影响。对此,各校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前部署,提前行动,联合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用工,做好思想工作,把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劝住留下,回到学校安心学习,坚决遏制辍学增量、减少辍学存量。
要特别做好开学学生返校清点工作,秋季学期开学后,各校要立即组织学校对学生报到入学情况进行清点,精准掌握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对于没有返校报到的学生,要建立名单,按照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体育局报告。未到校注册就读的,要及时查清学生去向,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和劝返。
(二)尊重教育规律,坚持分类施教。各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分类指导,因地、因家、因人施策,保障学生回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根据劝返复学的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生个体情况分类安置。对于辍学时间较长的学生可安排单独编班或提前安排小班进行单独辅导一段时间再编入适合年级,要根据学情、教情,分层次、有弹性的设计作业。对于年龄较大的或有打工经历不愿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可根据其就学意愿,安排适合的职业中学就读。各相关学校对已劝返的学生要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对学生结对帮扶,针对复学学生实际,扎实开展帮扶帮教工作,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防止劝返后再次辍学。
五、加大督查力度,完善档案资料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校要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各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完善档案资料。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启教基〔2021〕74号)要求,各校要即刻完善补充档案资料。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25日